索引号: | 11220200MB15075407/2025-020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03 |
吉林市泓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201691038496J):
我局于2025年7月30日对你单位作出《催告书》(吉市一税强催〔2025〕68号),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催告书》(吉市一税强催〔2025〕68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催告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领取《催告书》书面文本。
地址:吉林大街58号税务局办公楼321
联系电话:0432-65150419
联系人:王宏、车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催告书》(吉市一税强催〔2025〕68号)
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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