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主办的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伊通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凭借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荣获“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也是全省税务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这一荣誉不仅是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其在推动民族自治地区团结发展稳定进程中立足本职、积极作为的有力见证。
近年来,伊通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在这片满族聚居的土地上,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从政治引领、品牌建设、税惠赋能到治理升级,全方位推动民族自治地区的团结发展稳定。
政治引领铸忠诚。伊通县税务局创新“党委带头学、支部常态学、青年联动学”的“三级联学”模式,组织集中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8次,从思想根源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特色税史馆,陈列200余件民族税收文物资料,接待参观人数达600余人次,成为传承民族文化、增进民族了解的重要窗口。开展“伊税之星”评选,从7个维度评选先进典型,带动全局干部为各民族纳税人缴费人解决难题100余个。
品牌矩阵系纽带。打造“党耀七星 税润满乡”党建品牌,累计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党日和党员志愿服务40余次。建立“星火聚力 税铸青锋”青年品牌,开展税收文化与民族团结主题研学活动10次。打造“擎旗铸魂 深融优服”服务品牌,设置“潮汐”服务窗口等,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和满意度。
治理升级提效能。打造“枫桥式”税务所,成立6个调解室,吸纳20余名各民族调解员,成功化解涉税争议100余件。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成46名各民族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开展“家和税风”“邻里邻居”等系列共建活动,累计开展服务活动60余次,深化各民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下一步,伊通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将以此次荣获“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为新的起点,继续立足税费服务职能,不断探索创新,为推动民族自治地区的团结发展稳定贡献更多税务力量,书写更加绚丽的民族团结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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