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1号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8-12 11:2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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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1号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二次)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资金来源为100%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1号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L2025-DLGK-B0047-B00

2.2 建设规模: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1号办公用房承重、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供暖、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改造。

2.3 招标最高限价:586.2721万元。

2.4 招标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指定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维修工作。

2.6 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投标人应遵循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4 合法注册经营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包含施工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需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经验,或三年内完成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

3.5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份的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 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huacai141319@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合大厦9楼9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通榆县税务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育才路1358号

联系人:冷雪梅

联系电话:0436-5023900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保合大厦9楼

联系人:王鑫

电话:0431-80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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