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东丰县税务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张明东,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421180837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丰县税务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