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狮缘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8157855817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依法通知你单位限期缴纳税款,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2777号
联系人:王昆明、侯佳宇
电话:0431-80508461;0431-8050844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
2025年7月7日
初审:张乃国
复审:高凤娟
终审:刘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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