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0MB15075754/2025-01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7-04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龙山区税务局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欠缴税金纳税人情况的公告
辽龙税欠公字〔2025〕3号
为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正)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六)项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予以公告,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龙山区税务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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