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九台大兵运输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依法通知你单位限期缴纳税款,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以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新华大街办公区2777号
联系人:陈忠一、吕武坤
电话:0431-8050864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
2025年 7 月 3 日
初审:李亚波
复审:张明波
终审:刘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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