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7-04 10:3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 []

九台区九台大兵运输服务部(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依法通知你单位限期缴纳税款,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以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新华大街办公区2777号

联系人:陈忠一、吕武坤

电话:0431-80508640

特此公告。

附件:九台区九台大兵运输服务部《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

2025年 7 月 3 日



初审:李亚波

复审:张明波

终审:刘佰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