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13544955P/2025-017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5年5月22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 30.00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30.00 | ||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支出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管控系统争议处理模块升级改造 核心产品:社保费管控系统等 |
服务内容:完成本项需求中描述系统开发建设及实施部署工作。 | ||
工程内容:无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建设及实施部署工作。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按照招标需求,完成系统开发建设及实施部署工作,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维保。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社会保险费处 |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R本项目已于2025年5月30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R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
1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1 | 意见反馈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联系人:冯全成,罗立权 联系方式:0431-80500300 |
采 购 需 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管控系统争议处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
2025年07月
目 录
1项目概述................................................................................................................................ 4
1.1项目背景........................................................................................................................ 4
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 4
1.2项目内容........................................................................................................................ 4
1.2.1项目建设思路........................................................................................................ 4
1.2.2采购内容................................................................................................................ 5
1.2.3项目实施要求........................................................................................................ 5
1.2.4系统情况................................................................................................................ 5
1.3其他要求........................................................................................................................ 6
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6
2投标/响应要求...................................................................................................................... 7
2.1对供应商的要求............................................................................................................ 7
2.1.1必备资质................................................................................................................ 7
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7
2.1.3是否允许联合体.................................................................................................... 8
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
2.1.5其他要求................................................................................................................ 8
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8
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8
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9
3项目需求.............................................................................................................................. 10
3.1总体要求...................................................................................................................... 10
3.2服务内容和要求.......................................................................................................... 10
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 10
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 11
4人员要求.............................................................................................................................. 18
4.1总体要求...................................................................................................................... 18
4.2管理团队...................................................................................................................... 19
4.2.1项目总监.............................................................................................................. 19
4.2.2项目经理.............................................................................................................. 19
4.3技术团队...................................................................................................................... 19
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19
5管理实施要求...................................................................................................................... 20
6保密要求.............................................................................................................................. 20
7知识转移要求...................................................................................................................... 21
8风险管控要求...................................................................................................................... 21
9履约验收要求...................................................................................................................... 23
9.1总体要求...................................................................................................................... 23
9.2具体要求...................................................................................................................... 23
10其他要求............................................................................................................................ 25
10.1必备要求.................................................................................................................... 25
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25
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 26
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 27
10.1.4其他.................................................................................................................... 27
10.2知识产权要求............................................................................................................ 32
10.3付款安排建议............................................................................................................ 32
10.4满足指标要求情况.................................................................................................... 32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建立征缴争议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实体化运作。规范完善征缴争议预防、监测、处理全链条管理流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及风险分析预警机制。畅通缴费人诉求表达和维权渠道,提升缴费人权益诉求便利度,源头化解征缴争议,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征缴风险,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征缴争议处理过程及结果让地方党委政府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相关个人满意。
1.2项目内容
1.2.1项目建设思路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要求,提出“系统集成、数据共享;分级分类,集约处置;一体融入,闭环管理”的目标。该目标可通过可联、可查、可用、可学、可控五个方面达成。
可联。主动融入地方治理体系,推动与调解仲裁、地方综合治理、法院等部门的信息交互,系统应支持和外部门信息化系统在受理、调解等环节的信息交互。
可查。一是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需要掌握争议双方的参保信息、征缴信息、欠费信息等,以便核实争议的真实性,系统应提供相关查询功能。二是全面掌握争议处理情况,形成受理争议数、办结率等指标数据。
可用。能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争议的分配流转、文书自动生成、对接电子档案系统等。
可学。可以通过缴费政策学习、典型案例整理,提炼案例启示经验,提升基层调解岗位的调节能力。
可控。能提前发现,提前处置,化解在萌芽。省、市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掌握争议解决情况。
1.2.2采购内容
按照“互联网+联合处置”的工作思路,建设社保费征缴争议平台,多部门依托本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对接,征缴争议受理案件分配、调解排期、调解笔录自动生成,结案审核以及文件存档等全流程线上运行,在线受理、在线调解、在线反馈。
1.2.3项目实施要求
1.2.3.1实施范围要求
按照招标需求,完成系统开发建设及实施部署工作,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维保。
1.2.3.2实施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建设及实施部署工作。
1.2.3.3实施地点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1.2.4系统情况
1.2.4.1现有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
2019年1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上线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实现了社保费税务征收。为破解目前税务机关在社保费征管过程中各业务信息系统间数据对账困难、业务数据管控不足、数据资产利用不充分等问题,规划建设管控平台,从而全面监控社保费生产系统数据状况,精准定位业务进度及问题,提高数据对账效能,提升运行维护效率,支撑系统稳定运行,提高社保费数据治理水平,实现“智慧社保”理念,促进社保费征收体制进一步完善。2020年10月,我省上线了社保费管控平台,上线内容包括:业务全链监控、业务资金对账、互动服务、征管效能跟踪、业务经办导航、任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通过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我省实现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在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缴费。同时,对社保费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从而全面监控社保费生产系统数据状况,精准定位业务进度及问题,提高数据对账效能,提升运行维护效率,支撑系统稳定运行,提高社保费数据治理水平,实现“以数治费”理念,促进社保费征收体制进一步完善。
1.2.4.2业务和技术体系架构及部署
1.3其他要求
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无
2投标/响应要求
2.1对供应商的要求
2.1.1必备资质
2.1.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1.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2.1.2.1相关证书
序号 | 证书名称 | 备注 |
1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 | 颁发部门:认证机构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证在有效期内。 |
2 | 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 颁发部门:认证机构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证在有效期内。 |
3 |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 颁发部门:认证机构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证在有效期内。 |
2.1.2.2成功案例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2.1.2.3技术力量要求
投标人须成立专门的项目项目组织,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投标人应选派工作年限6年以上,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的人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高级证书,2人具备中级证书。
2.1.3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5其他要求
无
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
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
全面响应: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内的技术需求进行逐条应答,以书面形式清晰表明 “满足” 或 “偏离”。若存在偏离,需明确偏离程度、原因及相应的补救措施,确保整体方案仍能契合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规划:投标人需制定详尽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资源投入。
技术团队资质:配备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与项目技术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技能与资质证书。提供团队核心成员的简历,包含工作经历、相关项目经验及所获专业荣誉等信息,以证明团队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实力。
测试与验收承诺:承诺按照行业通行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测试工作,并提交完整的测试报告。明确验收标准与流程,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验收,确保系统各项指标符合预期。
技术文档完整性:投标文件应包含完整的技术文档,如系统设计文档、管理实施方案、升级改造方案、应急及安全保障方案、保密方案、验收方案、操作手册等,文档应内容详实、格式规范,方便招标人后续使用与维护。
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管理实施方案: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项目管理实施总要求,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升级改造方案:投标人在理解本项目的基础上,详细描述项目升级改造内,如:需求分析,升级计划,技术评估及培训等。
应急及安全保障方案:投标人须详细阐述在本项目中如何应对应急情况,包括:安全保障方法,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等。
保密方案:投标人须明确在本项目中如何进行保密,如:保密组织管理,保密制度,保密措施等。
验收方案:投标人须详细阐述本项目验收相关条款,包括:验收组织流程,验收依据和标准,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及补救措施。
3项目需求
3.1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总体要求如下:本项目要求5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建设内容,且在本项目验收后,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期为自验收之日起一年。
涉及源代码、接口的排他性问题,源代码、接口由甲方负责协调。
3.2服务内容和要求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
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
3.2.1.1服务1
序号 | 指标种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系统架构 | 应用架构 | 渠道层:负责应用接入,包括社保费征缴争议申诉前端应用、我的工作台前端资源、分析助手和工作流流程配置。 | △ | 是 |
2 | 系统架构 | 数据架构 | 数据层:对应应用层的各个模块,负责记录和更新相关数据。分别对应应用层的议受理、审核转办、申诉处理、回访、归档模块。负责记录应用模块的数据并进行保存。 | △ | 是 |
3 | 系统架构 | 开发语言 | 社保费管控平台采用基于Java分布式系统架构设计,以满足系统在并发用户数、并发事务数、响应时间、吞吐量等指标方面的高性能要求。 | △ | 是 |
4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业务流程 | 争议处理业务流程要包括登记受理、审核转办、调查核实、沟通调解、开展约谈、执行跟踪、争议归档、回访评价八个环节。 | △ | 是 |
5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我的工作台-个人待办 | 对于分配给当前用户的,处理中、待处理、待回访等状态的争议会按办结期限升序展示在个人待办事项清单中,以供其关注。 | △ | 是 |
6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我的工作台-岗位待办 | 对于分配给当前用户所属岗位的,处理中、待处理、待回访等状态的争议会按办结期限升序展示在个人待办事项清单中,以供其关注。 | △ | 是 |
7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我的工作台-我的已办 | 用户可查询到自己已处理的任务,并可下钻查看具体的办理情况信息。 | △ | 是 |
8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争议处置流程-管理主页面 | 按环节展示权限范围内税务机关经办的所有争议,以供税务人员按需操作处理。处理环节主要包括:受理中、待转办、待处理、处理中、待执行、待回访、待归档、已归档、其他。 | △ | 是 |
9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争议处置流程-登记受理 | 争议受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大厅登记受理、缴费人在线传入登记、第三方渠道转入登记。税务人端争议受理主要采用大厅登记受理方式。 | △ | 是 |
10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争议处置流程-审核转办 | 对于已受理的争议(含税务内部受理、外部转办),需市级税务人员根据其具体描述,定义争议类型分析本争议需谁来调解更合适。 | △ | 是 |
11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争议处置流程-争议处理 | 争议处理包含调查核实、沟通调解、开展约谈、结果反馈一个或多个业务环节内容。 | △ | 是 |
12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争议处置流程-争议归档 | 对于调解成功、执行成功的争议,税务人员可勾选归档。 | △ | 是 |
13 | 项目功能性需求 | 争议处置流程-回访评价 | 在争议处理后N天,回访投诉人的诉求是否被满足、并基于本次调解情况、税务人员服务成效给出评价与建议。 | △ | 是 |
14 | 项目非功能性需求 | 性能需求 | 本项目是在现有社保费管控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改造,投标人在实施本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税务人员、缴费人的用户体验,确保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 △ | 是 |
15 | 项目非功能性需求 | 部署需求 | 投标人应在现有系统上部署升级改造功能,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规范开展优化升级工作,符合规范的建设原则、架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云架构、网络安全架构等)、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安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算法、日志管理、开发编码安全、服务端安全、客户端安全、专业辅助安全设备安全要求、安全运维)。 | △ | 是 |
16 | 项目非功能性需求 | 易用性 | 本项目的建设,投标人应始终贯彻面向应用、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实用、服务缴费人的原则,确保为我省税务人员、缴费人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 | △ | 是 |
17 | 项目非功能性需求 | 可靠性 | 投标人应在充分测试的基础上,经采购方测试确认、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展优化功能升级实施,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达到最大的平均无故障时间,满足总局系统可用性的考核要求。 | △ | 是 |
18 | 项目非功能性需求 | 可维护性 | 本项目的建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实际使用情况,实现系统的可维护性,保证我省税务人员、缴费人在使用系统时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 △ | 是 |
19 | 项目非功能性需求 | 可扩展性 | 为了适应系统变化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以最简便的方法、最低的预算,实现我省社保费管控系统的扩展,适应今后信息系统发展和社保费征收模式趋势的建设要求。 | △ | 是 |
20 | 项目非功能性需求 | 安全性 |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进行“三同步”安全审核开展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 | △ | 是 |
3.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
1.应用架构
本项目将将部署在税务内网,应用架构主要分为三层,各层之间协同工作,共同实现社保费征缴争议申诉处理和管理功能。详细如下:
▲(1)渠道层:负责应用接入,包括社保费征缴争议申诉前端应用、我的工作台前端资源、分析助手和工作流流程配置。
(2)应用服务层:负责具体的业务逻辑处理,包括征缴异议申诉应用、公共支撑应用和分析助手。其中征缴异议申诉应用包括征缴争议申诉处理(申诉受理、审核转办、申诉处理、回访评价和争议归档)和成效跟踪(争议处理管理、争议处理过程监管)两部分。公共支撑应用主要是账户中心、工作流、报表工具、任务中心、配置中心、缓存组件等。分析助手主要提供一人式、一户式查询。
(3)数据层:负责存储各类数据,为上层应用提供数据支持。包括金三社保费标准版查询库和应用库,应用库包括:工作流库、账户中心库、任务中心库、争议申诉库等。
2.数据架构
本项目数据架构主要分为应用层和数据层。
应用层:包括争议受理、审核转办、申诉处理、回访、归档等模块。其中争议受理具有暂存、保存提交、文书打印、附件上传功能,审核转办具有审核转办和文书打印功能,申诉处理包括新增协同人员、返回、处理完成、未处理完成、文书打印、撤销功能,回访包括记录回访记录和文书打印,归档包括归档和文书打印操作。
▲数据层:对应应用层的各个模块,负责记录和更新相关数据。分别对应应用层的议受理、审核转办、申诉处理、回访、归档模块。负责记录应用模块的数据并进行保存。
▲3.开发语言
社保费管控平台采用基于Java分布式系统架构设计,以满足系统在并发用户数、并发事务数、响应时间、吞吐量等指标方面的高性能要求。
▲4.业务流程
争议处理包括登记受理、审核转办、调查核实、沟通调解、开展约谈、执行跟踪、争议归档、回访评价八个环节。
5.我的工作台
个人待办
▲对于分配给当前用户的,处理中、待处理、待回访等状态的争议会按办结期限升序展示在个人待办事项清单中,以供其关注。
并对即将超期的争议打上标识,起到预警效果,以供用户关注。待办事项可根据任务名称、任务类型、任务ID、开始办结时间进行检索。
针对待办任务,直接进入办理页面,进行办理。
岗位待办
▲对于分配给当前用户所属岗位的,处理中、待处理、待回访等状态的争议会按办结期限升序展示在个人待办事项清单中,以供其关注。
并对即将超期的争议打上标识,起到预警效果,以供用户关注。待办事项可根据任务名称、任务类型、任务ID、开始办结时间进行检索。
岗位待办区别与个人待办,个人待办在不调整待办人员的情况下,只可由任务分配的人员进行办理,岗位待办是属于此岗位的人员,均可查到待办任务,并可对任务进行处理,处理之后,岗位其他人员将不能再查到此待办任务。
针对待办任务,直接进入办理页面,进行办理。
▲我的已办
用户可查询到自己已处理的任务,并可下钻查看具体的办理情况信息。
6.争议处置流程
▲管理主页面
按环节展示权限范围内税务机关经办的所有争议,以供税务人员按需操作处理。处理环节主要包括:受理中、待转办、待处理、处理中、待执行、待回访、待归档、已归档、其他。
▲登记受理
争议受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大厅登记受理、缴费人在线传入登记、第三方渠道转入登记。税务人端争议受理主要采用大厅登记受理方式。
审核转办
▲对于已受理的争议(含税务内部受理、外部转办),需市级税务人员根据其具体描述,定义争议类型分析本争议需谁来调解更合适。
对于分析清楚的,用户可进行转办,选择需参与争议调解的基层税务机关/人社(医保)部门、同级矛调中心。
争议处理
▲争议处理包含调查核实、沟通调解、开展约谈、结果反馈一个或多个业务环节内容。
争议处理岗人员联系投诉人、被投诉对象核实争议情况是否属实。如若属实,则按需补充争议细节,并进入调解约谈环节处理本争议;如若不属实(存在虚假情况),则驳回争议,拒接受理。
对于情况属实的争议争议,争议处理岗人员与被投诉对象进行沟通调解,要求被投诉对象为投诉人补缴费款,最终达成一致,出具结论书,可调整争议状态为“已办结”;调解不成功的,继续进行下一次的调解或约谈。
确认被投诉对象存在未缴费、未足额缴费等违法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下达《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事项告知书》,督促被投诉对象限期改正。
争议归档
▲对于调解成功、执行成功的争议,税务人员可勾选归档。
归档时,用户可对本争议的所有上报材料、文书、以及调解音频视频等附件材料进行选择,仅保存有价值的材料进行归档或全量归档。
▲回访评价
在争议处理后N天,回访投诉人的诉求是否被满足、并基于本次调解情况、税务人员服务成效给出评价与建议。
▲7.性能需求
本项目是在现有社保费管控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改造,投标人在实施本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税务人员、缴费人的用户体验,确保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8.部署需求
投标人应在现有系统上部署升级改造功能,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规范开展优化升级工作,符合规范的建设原则、架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云架构、网络安全架构等)、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安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算法、日志管理、开发编码安全、服务端安全、客户端安全、专业辅助安全设备安全要求、安全运维)。
▲9.易用性
本项目的建设,投标人应始终贯彻面向应用、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实用、服务缴费人的原则,确保为我省税务人员、缴费人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
▲10.可靠性
投标人应在充分测试的基础上,经采购方测试确认、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展优化功能升级实施,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达到最大的平均无故障时间,满足总局系统可用性的考核要求。
▲11.可维护性
本项目的建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实际使用情况,实现系统的可维护性,保证我省税务人员、缴费人在使用系统时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12.可扩展性
为了适应系统变化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以最简便的方法、最低的预算,实现我省社保费管控系统的扩展,适应今后信息系统发展和社保费征收模式趋势的建设要求。
13.安全性
在本项目升级设计中,投标人应从以下方面提升系统的安全性: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制度规范各项安全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加强信息系统与数据资源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进行“三同步”安全审核开展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
加强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开展内部数据安全审计,实施数据脱敏,严格数据权限分配、使用监控等日常管理,确保数据在存储、使用、共享、发布等环节安全可控。在本项目升级设计中,投标人应考虑现有资源的利旧,注意用户信息的保护和隔离,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系统安全机制、数据存取的权限控制等。
4人员要求
4.1总体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有经验的项目实施队伍,对于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且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如中标方不能及时更换,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2)项目组人员应提前根据投标方环境要求,提交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安排现场支持人员,做好上线支持工作。
(3)项目组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严禁向第三方泄露吉林省税务局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好对相关数据和设备等的安全使用和保密工作。
(4)项目组人员涉及对数据库、硬件设备等资源的配置调整,需提前向吉林省税务局负责的技术人员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调整配置。
(5)项目组人员必须具有对系统安装部署的经验,熟悉各种环境下的安装部署等。
4.2管理团队
4.2.1项目总监
无。
4.2.2项目经理
无。
4.3技术团队
中标供应商派驻税务局方现场的本项目技术人员,需列明主要工作资历,并详细说明拟承担的岗位、工作内容等。本项目驻场不少于3人,远程支持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不驻场),总人数不少于5人。
投标人须成立专门的项目项目组织,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投标人应选派工作年限6年以上,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的人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高级证书,2人具备中级证书。
序号 | 人员类别 | 人员岗位 | 人员要求 | 是否作为加分项 |
1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项目经理 | 提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是 |
2 | 技术人员 | 相关岗位 |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包括程序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2、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包括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是 |
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
5管理实施要求
中标人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中标人需采用国际通用的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成立科学的项目人员团队,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
项目团队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6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投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知识转移要求
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所有。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本项目知识转移过程中,须做好知识归纳、总结、分类,形成知识库,为现有技术队伍培训提供技术咨询。
8风险管控要求
投标人需对以下内容逐一承诺(格式自拟):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税务系统失信记录名单中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通知文件互联网链接:
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15987/content.html
2.信息化项目使用的供应链产品提供要满足国家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
3.中标人要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每个项目均要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
4.投标人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控产品安全质量;建立清晰的软件供应链安全策略,明确相关的管理目标、工作流程、检查内容、责任部门等;严控上游,尤其重点管控开源代码的使用,确保使用的开源代码符合开源许可协议,形成第三方组件清单和安全分析报告,禁止使用存在高安全风险或已停止维护的第三方组件;严控自主开发代码的质量,采用软件源代码安全分析工具,持续检测和修复软件源代码中的安全缺陷和漏洞;建立完善的产品漏洞响应机制,包括产品漏洞信息的收集、漏洞报告渠道的建立和维护、漏洞补丁的开发和发布、客户端漏洞应急响应和修复支持等。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数据泄露或其他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报告,不得擅自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
5.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中标人要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技能等方面培训、考核、警示教育等。
6.应用系统上线前,中标人要进行安全功能测试(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源代码审计、基线核查)。
7.应用系统上线前,中标人要提交供应链产品清单、第三方组件使用清单、安全测试报告、源代码审计报告、等保测评报告、供应链安全自查报告等。
8.采购人要对中标人方参与项目人员开展背景审查,中标人需项目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和个人均签署保密协议、网络安全承诺书等。
9.中标人应配置独立的内部代码管理平台,且不与互联网链接。严禁将源代码上传第三方平台,严禁使用互联网代码托管平台。
10.中标人不得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不得利用产品和服务的使得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技术支持服务等,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11.中标人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12.中标人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13.中标人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
9履约验收要求
9.1总体要求
验收名称 | 验收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管控系统争议处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第1次验收 | 详见采购需求相关条款。 |
9.2具体要求
项目开发完成后,中标人方可提出验收申请,购方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需求完成情况和项目文档进行验收。验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同书(复印件)
(二)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三)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终稿
(四)项目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终稿(包括安全设计文档)
(五)项目建设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六)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的方案、用例、结果和反馈等
(七)系统试运行报告,包括试运行方案、问题和结论等
(八)技术方案白皮书,包括项目建设难点及解决方案,对今后的工作的建议
(九)用户操作手册
(十)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十一)项目源代码及注释
(十二)接口协议及注释
(十三)完整的数据字典
(十四)备份恢复手册
(十五)信息系统拟定级工作报告(项目规划阶段)
(十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相关测评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十七)信息系统源代码审计报告(内外网均需要提交),相关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十八)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十九)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二十一)内控内生化报告
(二十二)技术检测报告(运用技术、系统部署、数据流向等是否符合合同和需求说明,性能是否达标)等
(二十三)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二十四)若项目为公开招标,提供相关招标文件
10其他要求
10.1必备要求
10.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中,应实行两级检查、两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由实施小组组织完成;二级验收由省局组织实施。各级检查验收严格按项目实施中制订的相应的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将上报用户协调处理,对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应予以书面记录。
(一)职责分工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前台操作页面,按照数据管理权限和菜单管理权限分别进行控制,符合金税三期岗责权限管理控制的要求,对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数据按照岗责要求和数据权限进行细分。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措施。系统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避免一人履职发生错误或舞弊风险。
(三)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税务专网区)集成至统一工作平台,平台分配用户岗位,审核、复审、发布流程符合授权审批控制,符合“职责明确、分权制衡”的原则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流程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操作步骤、处理时限等应当符合相关工作规程。
(五)公开运行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对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对具体对象公开。
(六)痕迹记录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社保费管控系统涉及的数据操作要有记录留存后台数据库。
10.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
1、人员资格要求
(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
(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由驻场运维人员兼任)。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
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
3、违约惩戒措施
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10.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
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运维单位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运维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
10.1.4其他
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
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应遵守《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政相关要求》,提交《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税务信息化项目廉政情况反馈书》:
附件1
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政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廉洁推进,中标人在参与税务部门信息化项目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合同,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请严格遵守并落实如下要求:
一、积极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正向作用。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在信息化项目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有关措施。
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标人有责任在项目管理机制中健全内部廉政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提出廉洁行为规范;指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廉政监督;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交本项目廉政情况报告等。
三、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中标人及相关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
(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
(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
(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
四、信守承诺。中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商业贿赂、规范经营活动、公开透明合作、严格内部管理,并签订《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提交甲方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
五、自觉接受监管。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正常业务监管以及纪检监察、外部审计、督察内审等监督机构对税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篡改或销毁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
六、举报和反馈意见。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有权举报、反馈甲方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项目验收前,应填写《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政反馈书》,提交甲方税务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洁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税务信息化项目合作中的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发生,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廉洁从业、诚信经营的原则。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维护良好的政商关系。
二、杜绝商业贿赂。加强内部管理,我司及我司员工均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以下行为:
(一)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
(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
(四)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
(六)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规范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合作过程中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虚报成本或谋取私利。
四、公开透明合作。我司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税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并积极配合任何有关廉洁从业的调查工作。
五、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廉洁教育,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廉洁监督;对于违反廉洁承诺的员工,将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积极参与监督。在税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将如实反馈问题和意见。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单位留存,另一份交税务部门备案。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予以细化补充。
附件3
税务信息化廉政情况反馈书
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编号) | XXX税务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 |
服务商名称 | XXX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 职务: 电话:123-4567890 |
项目情况概述 | |
廉洁承诺履行情况 | |
反馈项 | 反馈内容 |
杜绝商业贿赂 | 向税务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赠送礼品、礼金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宴请、娱乐活动情况。 |
规范经营活动 | 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情况。 |
公开透明合作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情况。 |
税务人员履职期间廉政情况 | |
税务人员履职过程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 否 |
是(说明具体情况) | |
提交单位(盖章):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年XX月XX日
10.2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所有。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0.3付款安排建议
付款名称 | 付款要求 | 付款比例(%)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管控系统争议处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第1次付款 |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 50.0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管控系统争议处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第2次付款 | 项目上线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尾款。 | 50.0 |
10.4满足指标要求情况
满足指标要求情况内容(概括版)
序号 | 产品名称 | 指标种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证明材料要求(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或白皮书或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
1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管控系统争议处理模块升级改造项目 | ▲ | 应用架构 | 渠道层:负责应用接入,包括社保费征缴争议申诉前端应用、我的工作台前端资源、分析助手和工作流流程配置。 | 承诺书 |
2 | ▲ | 数据架构 | 数据层:对应应用层的各个模块,负责记录和更新相关数据。分别对应应用层的议受理、审核转办、申诉处理、回访、归档模块。负责记录应用模块的数据并进行保存。 | 承诺书 | |
3 | ▲ | 开发语言 | 社保费管控平台采用基于Java分布式系统架构设计,以满足系统在并发用户数、并发事务数、响应时间、吞吐量等指标方面的高性能要求。 | 承诺书 | |
4 | ▲ | 业务流程 | 争议处理业务流程要包括登记受理、审核转办、调查核实、沟通调解、开展约谈、执行跟踪、争议归档、回访评价八个环节。 | 承诺书 | |
5 | ▲ | 我的工作台-个人待办 | 对于分配给当前用户的,处理中、待处理、待回访等状态的争议会按办结期限升序展示在个人待办事项清单中,以供其关注。 | 承诺书 | |
6 | ▲ | 我的工作台-岗位待办 | 对于分配给当前用户所属岗位的,处理中、待处理、待回访等状态的争议会按办结期限升序展示在个人待办事项清单中,以供其关注。 | 承诺书 | |
7 | ▲ | 我的工作台-我的已办 | 用户可查询到自己已处理的任务,并可下钻查看具体的办理情况信息。 | 承诺书 | |
8 | ▲ | 争议处置流程-管理主页面 | 按环节展示权限范围内税务机关经办的所有争议,以供税务人员按需操作处理。处理环节主要包括:受理中、待转办、待处理、处理中、待执行、待回访、待归档、已归档、其他。 | 承诺书 | |
9 | ▲ | 争议处置流程-登记受理 | 争议受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大厅登记受理、缴费人在线传入登记、第三方渠道转入登记。税务人端争议受理主要采用大厅登记受理方式。 | 承诺书 | |
10 | ▲ | 争议处置流程-审核转办 | 对于已受理的争议(含税务内部受理、外部转办),需市级税务人员根据其具体描述,定义争议类型分析本争议需谁来调解更合适。 | 承诺书 | |
11 | ▲ | 争议处置流程-争议处理 | 争议处理包含调查核实、沟通调解、开展约谈、结果反馈一个或多个业务环节内容。 | 承诺书 | |
12 | ▲ | 争议处置流程-争议归档 | 对于调解成功、执行成功的争议,税务人员可勾选归档。 | 承诺书 | |
13 | ▲ | 争议处置流程-回访评价 | 在争议处理后N天,回访投诉人的诉求是否被满足、并基于本次调解情况、税务人员服务成效给出评价与建议。 | 承诺书 | |
14 | ▲ | 性能需求 | 本项目是在现有社保费管控系统的基础上升级改造,投标人在实施本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税务人员、缴费人的用户体验,确保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 承诺书 | |
15 | ▲ | 部署需求 | 投标人应在现有系统上部署升级改造功能,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规范开展优化升级工作,符合规范的建设原则、架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云架构、网络安全架构等)、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安全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算法、日志管理、开发编码安全、服务端安全、客户端安全、专业辅助安全设备安全要求、安全运维)。 | 承诺书 | |
16 | ▲ | 易用性 | 本项目的建设,投标人应始终贯彻面向应用、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实用、服务缴费人的原则,确保为我省税务人员、缴费人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 | 承诺书 | |
17 | ▲ | 可靠性 | 投标人应在充分测试的基础上,经采购方测试确认、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展优化功能升级实施,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达到最大的平均无故障时间,满足总局系统可用性的考核要求。 | 承诺书 | |
18 | ▲ | 可维护性 | 本项目的建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实际使用情况,实现系统的可维护性,保证我省税务人员、缴费人在使用系统时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 承诺书 | |
19 | ▲ | 可扩展性 | 为了适应系统变化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以最简便的方法、最低的预算,实现我省社保费管控系统的扩展,适应今后信息系统发展和社保费征收模式趋势的建设要求。 | 承诺书 | |
20 | ▲ | 安全性 |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进行“三同步”安全审核开展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 | 承诺书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