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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13544955P/2025-02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7-02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0175 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5-07-02 16:1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办公室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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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尚勇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税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的建议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税费知识、优惠政策、具体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采取切实有力举措提升培训效能,优化培训开展形式,拓展培训覆盖面,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直观、更便捷、更易学的税费培训服务。

就建议中提出的开展分层分类问卷调查方面,我局在“税商联动”工作中会同省工商联,开展“吉林省‘税商联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意见征集”活动,其中结合调查对象身份、行业、规模、经营时间,就纳税人宣传辅导的渠道需求、效果反馈、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年初以来,在与省营商环境办共同开展的营商环境调研和自行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研中,我局也收集到了纳税人关于增强政策宣传辅导时效性、提升税费培训与纳税人需求匹配度、优化培训形式与渠道的意见建议,并对照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在培训工作部署中作出了改进与调整。在今年与省工商联共同开展的“税商联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采取这一方式,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分层分类调研,更好地了解市场主体对税务培训的需求,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好的培训支持。

就建议中提出的个性化企业访谈方面,我局制发了《全省税务系统“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工作机制(试行)》,采取主要领导同志带头,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的方式,省、市、县三级分层开展“税企面对面”,深入企业一线听取意见建议,实地调研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今年 4 月 1日,我局组织召开“税·商·企”面对面座谈会,省局主要领导参加座谈交流,与 25 位企业代表共商税事。年初以来,省税务局领导开展“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 6 次,其中“走出去”实地调研 2 次,开展专题座谈会 4 次,与 35 户企业开展“面对面”沟通,收集各类问题 9 件,推动明确政策口径 4 项,优化业务流程1 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发掘企业在税务培训方面的具体需求,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

就建议中提出的数据分析挖掘方面,我局深入开展“精准推送”工作,推行精准推送四个“实打实”举措,实施“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常态化统筹推进,经常性监督管控,确保打通“政策找人”最后一公里,将政策红利从“纸上”送到纳税人“手上”,将政策红利的“真金白银”转化为企业向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年初以来,累计开展 313 批推送任务,同比增长 24.7%;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覆盖 62.65 万户纳税人,同比增长 23.6%。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精确定位企业在税务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高“精准推送”的适用性和匹配度,让税费优惠政策更好地惠及纳税人。

二、关于开展多样性培训方式的建议

就建议中提出的线上直播与录播结合方面,我局紧扣高频问题,一体化开展可视答疑、个性化辅导等工作,制作本地化辅导产品,持续推动“政策找人”向“产品找人”的提升。年初以来,我局结合调研中纳税人需求较为强烈的税费培训诉求,围绕新电子税务局、数电发票应用、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水资源税、征纳互动等热点主题,累计开展可视答疑 34 期,同比增长 41%,可视答疑覆盖 16910 户纳税人,同比增长 122%。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可视答疑、线上课堂等视频辅导的产品,更好地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就建议中提出的线下专题培训方面,我局各级税务部门依托“纳税人学堂”、青年志愿服务团等渠道,面向纳税人广泛开展培训辅导。以我局重点开展的“开业第一课”专题辅导为例,我局聚焦新办民营企业办税缴费需求,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讲好“开业第一课”,不断优化课程设计,创新开课形式及内容,做实政策宣传辅导,帮助新办民营企业走好“经营第一步”。年初至今,“开业第一课”已覆盖新办纳税人 16520 户,累计解答新办企业申报咨询 6292 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组织好线下专题培训,让培训更有针对性和实操性。

就建议中提出的税企交流社群互动方面,我局各级税务部门通过建立税企微信群、QQ 群、征纳互动平台等方式,密切与企业的直接联系,在税费政策发布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在群内响应企业提问,回复常见热点问题等。以通化二道江区局为例,该局按照行业分类建立多个税源管理微信群,在微信群中定期发布征期提醒,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并及时将最新政策发至群中开展实时辅导,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发挥税企直联互动的作用,有效利用税企交流社群开展互动交流,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三、关于扩大税法讲解宣传途径的建议

就建议中提出的社交媒体矩阵推广方面,我局目前建立了“吉林税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官方头条号等社交媒体平台账号,定期发布税费知识、视频讲解、图文动态等信息。以我局开立的“吉林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例,年初以来,累计发布各类政策图解、税费知识解读、视频动漫辅导等信息 342 条,并设置了 AI 说税、图解税收、税收新政、给利财务室、税政秒读、“栗子姐唠唠嗑”等专题栏目,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好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矩阵作用,加强关注用户的交流互动,提高用户参与度与关注度。

就建议中提出的与行业协会合作方面,我局会同省工商联共同开展“税商联动”活动,依托工商联联系广泛、资源密集的优势,强化工商联政企桥梁作用,推动税务与工商联优势互补、力量叠加,共同打造税-商-企三方直连服务模式。目前,全省共同建立税商、税企党建基地 31 个,有效发挥税务、工商联、商会协会联建共促的作用。在今年“税商联动”工作中,我们将开展“税商护航·保障权益”专项行动,聘请工商联执常委企业、商会协会代表担任税费服务体验师和义务监督员,定期开展税费服务检验和监督,为税费服务“挑刺找茬”,促进税费服务质效和税源管理能力的双向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充分运用商会、协会的平台与资源,共同开展好税法宣传普及与优惠政策宣传工作。

就建议中提出的利用公共交通媒体宣传方面,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充分运用公交、地铁、出租车、站台等媒介,开展税费知识宣传与普及。在今年的税法宣传月期间,长春、通化、延边等地区将税收宣传资料摆放进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在出租车顶灯播放税收知识,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拓展公共交通媒体宣传渠道,更好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税法宣传。

四、关于持续改进的建议

就您提出的定期总结复盘、动态调整优化方面的建议,我局一直坚持认真评估总结培训效果,认真听取企业在培训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最新税费政策及时对培训内容作出调整与变化,持续提升培训师资队伍的业务素质与能力。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全省税务系统开展 54 场“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邀请 494名税费服务体验师走进税务部门体验税费服务,同时征询其对包括税费培训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体验—回访—优化”闭环机制,征集到 112 条意见建议。以长春市局为例,针对税费服务体验师提出的对于电子税务局新功能应用不熟练的问题,长春市局组织“金成”纳税服务团队,通过直播平台开展“云课堂”系列宣讲活动,实景演示税费申报、发票开具等电子税务局常用操作流程,及时回应税费服务体验师诉求,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深入分析培训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定期开展对培训开展情况的调度与评估,及时对培训内容与培训形式作出优化调整,为全省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以贯之的优质高效税费培训。

在接下来的税收工作中,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将持续坚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抓好税费优惠政策培训与落实,立足于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拓展培训渠道,优化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能,让税费优惠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为全省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更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5 年 5 月 14 日


(联系人:高弘,电话:0431-805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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