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0MB15075754/2025-016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7-1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以及《吉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要求的规定,下列企业(单位)、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现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信息(2025年第二季度纳税人).xlsx
2.国家税务总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信息(2025年上半年个人).xlsx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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