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春市税务局>办税平台>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220100MB1507524C/2025-016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7-10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一稽检公字〔2025〕6004号
发布时间 : 2025-07-10 09:4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一稽检公字〔2025〕6004号

 

二道区鸿嘉物资经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实施税务稽查,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长市一税稽检通〔2025〕47号)。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15号

电话:0431-80502662

特此公告。   



附件:二道区鸿嘉物资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2220105MA17NGM71E)长市一税稽检通〔2025〕47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07月10日



初审:姚文峰

复审:项志明

终审:曹越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