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507524C/2025-015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6-30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维修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51231GC04310059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维修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9万元,其中一包(电教室和机房维修改造):62万元,二包(日常维修):47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一包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长春市税务局电教室和机房维修改造;本项目二包确定1家供应商(预算金额为预估值,实际金额根据具体项目确定,采购人不承诺供应商获得项目最低金额),负责长春市税务局机关所属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水电、道路等零星修缮、拆除、应急抢修在内的小型维修改造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一包项目工期为4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不变);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若合同期限未届满,但实际结算金额已达到预算额度,则合同终止履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响应。
3.3供应商需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行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行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05768
2.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2666668
初审:刘娅男
复审:王仙虎
终审:孙百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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