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300MB15075599/2025-01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1.持证人:佟亚杰,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13
2.持证人:李绪光,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12
3.持证人:陈斐,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01
4.持证人:赵金刚,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15
5.持证人:周艳波,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04
6.持证人:于永军,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03
7.持证人:安泽民,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00
8.持证人:刘占平,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05
9.持证人:郑勇,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08
10.持证人:陈晶,税务检查证号:吉税征220382240802
以上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双辽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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