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春市税务局>办税平台>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220100MB1507524C/2025-010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5-07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 2025-05-07 11:2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 []

根据简易采购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简易磋商。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CG- BGYP - 2025

行政区域:长春市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50576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单位和对本次简易磋商提出询问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0431-80505768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766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纸质文具(A05040100)、硒鼓、粉盒(A05040200)、文教用品(A05040400)、商业饮用水(A07050502)。

行业划分:批发和零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61.5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停用税务系统政采云平台网超功能后,长春市税务局分类实施管理,畅通采购渠道,采购纸质文具、硒鼓、粉盒、文教用品、办公及会议饮用水等的定点供货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简易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简易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7日至5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除外。

本项目简易磋商文件采取互联网在线邮箱方式发放。

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ccsw2024@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反馈。

潜在供应商没有领取简易磋商文件的,该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简易磋商时间等:

提交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8:4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16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简易磋商小组判定。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5年 5月9日。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2025年5月7日



初审:刘娅男

复审:王仙虎

终审:孙百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