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13544955P/2025-011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5-23 |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 2025年4月24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þ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390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390 | ||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本项目分两包,第一包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宣传新媒体产品拍摄制作项目,预算金额230万元,主要包括视频拍摄制作类、动画设计制作类、平面设计制作类、直播活动及视频制作类和互动类交互式类等新媒体产品策划和制作服务。第二包税收文化宣传产品拍摄制作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主要包括专题汇报类、公益影视类、系列剧情类、文化活动类和资源拓展类等类型文化宣传产品创意策划和拍摄制作等服务。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指定地点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指定范围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相关处室 |
验收部门:相关处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þ本项目已于 2025 年 4月 25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
1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1 | 意见反馈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联系人:冯全成,罗立权 联系方式:0431-80500300 |
第一包:2025年度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宣传新媒体产品拍摄制作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切实维护税法尊严,按照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宣传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的传播力和覆盖面,让纳税人和缴费人能够及时、准确、清晰的了解税法知识和税费政策,策划制作多形式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喜闻乐见的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宣传新媒体产品。
1、项目目标
本项目着力打造形式新、创意新、技术新的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宣传新媒体产品,通过新媒体宣传产品的多渠道发布推广,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税法知识和应享尽享税费政策,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规意识和遵从意识。
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视频拍摄制作类、动画设计制作类、平面设计制作类、直播活动及视频制作类和互动类交互式类等新媒体产品策划和制作服务。具体包括新媒体视频、动画、创意图解海报、漫画、电子书(电子图册)、主题宣传片和其他类型宣传产品的创意策划、文案编写、脚本制定、场景搭建、组织拍摄、设计制作、配音配乐和所需演员、服装、化妆、道具、灯光等服务;直播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服务;互动类交互式新媒体宣传产品的设计开发制作和线上活动推广实施应用等服务。
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23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指定地点。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指定范围。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涉及的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新媒体宣传产品策划制作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先条件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似或类似成功案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无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方案: 项目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应急及安全保障处理方案、保密方案、验收方案等。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一)产品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视频拍摄制作类、动画设计制作类、平面设计制作类、直播活动及视频制作类和互动类交互式类等新媒体产品策划和制作服务。具体提供新媒体视频、动画、图解海报、漫画、电子书(电子图册)、主题宣传片和其他类型宣传产品的创意策划、文案编写、脚本制定、场景搭建、组织拍摄、设计制作、配音配乐和所需演员、服装、化妆、道具、灯光等服务;提供直播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服务;提供互动类交互式新媒体宣传产品的设计开发制作和线上活动推广实施应用等服务;最终成片符合播放渠道和方式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产品特性、项目特点和重点难点提供完专业化实施方案,产品服务要求如下:
1、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视频创意策划、组织拍摄、剪辑制作、配音配乐和所需演员、场地、服装、化妆、道具、灯光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策划要求
包括策划方案、文案撰写、分镜本编写、场景搭建。
(2)拍摄制作团队要求
拍摄团队由导演、摄影师、现场灯光师、化妆师、演员、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人员组成。
(3)拍摄制作技术要求
▲①素材要求:包括且不限于高清或4K超高清,分辨率包括4096×2160、3840×2160、1920×1080 ;
▲②镜头要求:画面运用要丰富,全景、中景、近景和特写4 种景别镜头切换自然流畅,根据视频类型展示需要,具备运用创新性拍摄手法的能力;
▲③灯光要求:拍摄灯光根据拍摄场景及产品类型配备专业灯光岗位,提供多种类专业灯光设备,能够满足室内、室外等多环境拍摄需求,色温准确(如5500K日光色温或3200K暖光),灯光层次分明(主光、辅光、轮廓光等),避免反光与炫光。
▲④置景要求:按照拍摄需求,具备场景设计与搭建能力,能够满足各类视频宣传产品的视觉呈现效果和氛围营造要求,具体包括设计平面布局图、立面图、效果图,各类示意图需标注尺寸、材质和关键细节,并完成实景搭建。
▲⑤声音要求:声音收录要求严格按照电视级标准,使用专用收音设备,确保数字机在-10DB~20DB 之间,不得过爆和声音过低,人物声音符合技术要求,声音要干净清晰;
▲⑥视频成片要求:最终成片为高清制作文件,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或为指定要求的更高其他分辨率格式,画面比例:16:9或9:16或根据指定要求的特定比例分辨率,成片包括并不限于片头片尾、角标、正片内容、包装特效、落款单位和日期;
▲⑦具备运用各类AI新技术设计开发制作各类视频宣传产品。
2、动画设计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税收政策解读动画创意策划、设计制作、配音配乐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策划和设计要求
包括策划方案、文案撰写、分镜本编写、人物形象和场景策划设计、配音配乐的选定;
(2)制作团队要求
制作团队由导演、动画设计师、配音人员和后期制作及特效包装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① 文件格式尺寸要求:动画内容输出格式为MP4 格式;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或1080*1920,成片画面比例16:9或9:16或根据指定要求的特定比例,动画内容制作时帧速率设置:25 帧/秒,确保音画同步,技术包括并不限于2D/3D动画、MG动画、新技术动画;
▲② 制作时间要求:每集动画视频的制作周期(含文案撰写、动画视频制作、反馈意见修改)为收到作品需求后的5-10 个工作日内。
3、平面设计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图解、海报、漫画等平面类宣传产品的方案策划、主题风格设计、文案脚本撰写和产品制作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方案策划要求
包括策划方案、脚本撰写、平面策划、人物策划、宣传稿撰写。撰写的文案要求简洁明了、政策清晰、不能存在歧义或者不符合政策性内容。
(2)制作团队要求
包括策划、宣传稿撰写、平面设计、手工绘画和设计开发制作等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①满足税务总局新媒体宣传工作和纳服规范要求。图解:提供的文案简洁明了、政策解读清晰准确、产品制作高效快捷、操作步骤明确合理。宽度包括并不限于640px,长度自定,不超过10M;
▲②字体以思源黑体为主,不超过 3 种;正文字号为24px;间隔元素保持适度距离,主题内容突出,逻辑清晰,排版美观;
▲③颜色模式RGB;输出文件格式JPG;
▲④画幅比例包括并不限于16:9、9:16、3:2;像素标准300ppi;
▲⑤格式标准:无损压缩格式 JPG 或PNG。海报和漫画:
▲⑥要求文案原创,具备熟练掌握应用各类AI开发制作软件和手工绘画能力,并能够通过上述技术制作宣传产品。
4、直播活动及视频制作服务:
(1)方案策划要求
按照采购方要求,具备独立组织实施直播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的能力,可开展室外多场景直播;
(2)直播团队要求
▲直播团队主要包括现场项目负责人、中控、场控等岗位。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直播前后的各项工作,如内容策划、场地规划、直播脚本制定等,并建立直播复盘机制,分析每场直播数据,优化团队配置。助播和中控则分别负责协助主播和监控直播进程,确保直播的顺利进行。场控则负责现场布置和硬件准备,为直播项目营造良好的播出效果。
(3)技术要求
具备直播要求的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如服务器、推流机、直播设备、调音台、网络设备、拍摄设备等;能够满足多平台同步推流发布及在线包装制作要求;
5、互动类交互式新媒体产品制作及应用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基于H5技术开发的税收宣传产品,包括益智类、闯关答题类、有奖竞猜等新媒体产品方案策划、文案脚本撰写、页面风格设计、流程设定、产品技术开发和制作及线上活动推广实施应用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方案策划要求
包括产品的创意策划、UI设计、流程设计、程序开发及线上活动推广实施应用。产品应用要求简洁明了、流程顺畅、内容清晰、不能存在歧义或者不符合政策性内容。
(2)制作团队要求
包括创意策划、UI和流程设计、程序开发、活动推广实施等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①H5 互动类产品支持采购方发布到手机端、PAD 端、广告机等各类移动终端;
▲②基于 H5 技术开发各类产品,满足HTML5 标准、CSS3 标准、JavaScript 标准、响应式设计等技术标准,确保页面在不同设备上具有良好的显示效果和交互体验;
▲③交互式新媒体产品需满足二维码引导、模拟演练环境快速访问、多信息库创建及导入、前端页面动态调整、角色场景适配和内容交互及其他辅助应用等功能;
▲④提供电子书(电子图册)制作应用软件和设计制作服务;包括电子书(电子图册)设计开发制作服务,根据提供的内容,实现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讯息内容数字化,支持集高清视频、音频、 Flash 动画、图文等多媒体效果于一体的电子书(电子图册)管理、制作和发布,完成适用于电脑端、手机端、广告机浏览的电子书(电子图册)制作,模板、主题元素、成品需完全兼容Microsoft PowerPoint、 WPS 演示、Adobe Presenter 等主流演示软件。
(二)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组建主创团队,人员不少3人,包括项目经理1名、项目联络人1名、项目文案策划负责人1名,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主创团队人员身份证、投标人为主创团队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投标人投入此项目的主创团队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与投标人签订的长期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长期顾问合同和与参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工作要求
(1)熟悉了解相关的政治经济常识、国家税收政策、国家税收征管等方面知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需求的创意策划能力,能针对宣传主题提供具有创意性的策划制作思路;
(2)能主动参与本项目的前期策划,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提出有关策划制作的专业性建议;
(3)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主创团队,团队应具有较高的创意能力和制作技术水平,指定项目经理(1人),熟悉项目全流程,负责项目整体工作推进;
(4)指定文案策划负责人(1人),熟悉项目全流程,全程参与此项目的文案策划工作,并提出专业性建议及方案;
▲(5)指定项目联络人(1人),与采购人保持24 小时畅通联系,确保第一时间推进工作。一是接到采购人工作任务和要求时,需8小时内能组织项目经理和主创团队与采购人当面商讨;二是接到采购人具体拍摄任务时,需8小时内开展拍摄,完成拍摄后应能当天整理完毕转交采购人;
▲(6)对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及相关素材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并保证相关素材不得外泄;
▲(7)能提供符合采购人各种渠道推送技术标准的不同格式的产品及素材;
▲(8)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主要创作团队中的任何成员,采购人可对合作不满意的成员,提出替换要求。
2、团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求
(1)项目经理: 1名,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近两年内独立带队负责过与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
(2)项目文案策划负责人:1名,具备3年及以上媒体宣传文案策划撰写相关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
(3)项目联络人:1名,具有3 年及以上项目对接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
(4)导演:1 名,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独立指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能够很好把握产品的内容和质量,且具备整个服务团队的综合协调能力。
(5)编导:1 名,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独立指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
(6)摄像师:1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要懂得最先进设备的使用,灯光的应用、场景的调度;能够理解片子的内涵,运用画面语言得体收录采集图像、效果声、同期声等。
(7)灯光人员:1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8)后期剪辑制作:1 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9)动画制作人员:1名,具有行业内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2项。
(10)平面设计师:1名,具有行业内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11)新技术设计人员:1 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12)软技设计开发人员:1 名,拥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13)配音人员:2 名(男女各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级),提供与供应商合作的资质证明。
(14)音乐制作人员:具备音乐制作资质的个人或第三方音乐制作公司,提供与供应商合作的资质证明。
(三)素材存储及传输要求:
▲(1)素材及产品存储应具有安全性与稳定性,供应商需在采购人处提供专用素材及产品存储工作站及素材库,清晰分类,编制完整目录,方便采购人及时调取与使用。相关素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
▲(2)供应商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在成品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应整理所有资料,完整存储进专用素材库中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任务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档资料、音视频素材、中间产品及全部源文件、最终产品及全部源文件等。
(四)音频服务标准要求:
(1)要求提供真人配音,专业播音员(男、女)拥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级甲等)。
(2)消隐电平为 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段音频内容保持一致,声音应无明显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3)配乐要求版权需原创或商用授权,音乐风格符合新媒体宣传产品特点,低频(20Hz-250Hz)饱满但不过量(避免手机播放爆音),高频(8kHz-16kHz)清晰明亮(适合科技感/时尚产品),避免非主流音效。
(4)音频格式:主版本:WAV(48kHz/24bit)(高清原始文件),适配版本:MP3(320kbps)(新媒体上传用)。
(五)设备及场地要求:应当配备专业高清摄像设备,同时配备多功能支架、云台、滑轨、摇臂、专业收音设备、摄影灯(色温可调5500K±200)、无人机、提词器、监视器等设备。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制作所需的场地场景及相关设备,或按照采购人要求异地拍摄。
(六)交付时间要求:
供应商要结合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提供各类宣传产品拍摄和制作进度计划、时间保障方案和进度计划未达标的解决方案,确保有序推进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任务下达后,视频拍摄制作类项目应5日内完成样片,7日内制作完成并交付。动画设计制作类应5日内完成样片,10日内制作完成并交付。平面设计制作类应2日内完成样片,4日内制作完成并交付。直播活动及视频制作类应随时响应采购方要求,1天内做好直播前的组织、调试、试播等相关准备工作,直播后1天内整理完成直播回放视频。互动类及交互式新媒体产品制作类应按照采购方需求,5日内完成设计、开发、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10日内完成并交付。
如出现特殊紧急情况,应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采购人在制作过程中或交付后提出修改和审核意见的,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在约定的内时间交付。
(七)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科学完整的项目质量保障方案。明确质量控制体系和具体措施;提出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如何挽回、人员服务态度保障、人员业务专业化水平保障等方面内容。
(八)其他要求:
1、拍摄制作过程中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工作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执行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总价里,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投标人中标后,在执行本项目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侵犯他人权益行为,如存在上述行为,项目执行中因投标人行为导致任何纠纷、诉讼等,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及相关服务达到采购人标准和要求验收合格后按次或按批支付费用。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项目任务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主要材料及耗材费用、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服务期内,不随市场价格变化调整费用。
(2)本包采用固定单价,按照作品成品时长或数量乘以费用单价计费并支付费用,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如果所做视频不在以下宣传品类目中,应依据产品市场价格和以下产品定价。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下表所列各项最高限价,超过限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包号1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预估数量 | 服务要求 |
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宣传新媒体产品拍摄制作 | 播报类视频 | 1500元/条 | 160条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剪辑制作以及演员、化妆、场地、制景、配音配乐等全部费用。 |
互动类视频 | 1800元/分钟 |
180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剪辑制作以及演员、化妆、场地、制景、配音配乐等全部费用。每月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录制。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拍摄。成片时长不少于1分钟,超过30秒不足1分钟的,半价计费。超出部分不足30秒的不计费。 | |
操作辅导视频
| 4000元/分钟 |
50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剪辑、特效动画、配音配乐以及演员(多名)、化妆、多场景、制景等全部费用。后期特效动画表现形式需美观,流畅,易通。成片时长不少于1分钟,超过30秒不足1分钟的,半价计费。超出部分不足30秒的不计费。 | |
情景剧
| 6000元/分钟 |
70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制作、专业演员(多名)、化妆、专用固定场地、制景(装修、家具、道具等)、服装、配音配乐、剪辑制作,达芬奇调色等全部费用。成片时长不少于1分钟,超过30秒不足1分钟的,半价计费。超出部分不足30秒的不计费。 | |
新媒体 主题宣传片 | 8000元/分钟 | 30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4k拍摄、专业演员(多名)、化妆、多场景多地点、制景(装修、家具、道具等)、服装、配音配乐、剪辑制作、达芬奇调色以及专业灯光组、轨道和航拍等全部费用。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拍摄及新技术视频制作,成片时长不少于1分钟,超过30秒不足1分钟的,半价计费。超出部分不足30秒的不计费。 | |
动画制作 | 6500元/分钟 | 70分钟 | 价格包含创意策划、人物形象和场景设计制作、配音配乐,视频形式包括并不限于:2D/3D动画短片、新技术创意动画。成片时长不少于1分钟,超过30秒不足1分钟的,半价计费。超出部分不足30秒的不计费。 | |
直播活动 | 20000元/场 | 3场 | 价格包含活动策划、现场组织执行、直播推流设备、信号和视音频信号保障设备、拍摄设备、灯光设备、收音设备、器材车辆以及演员、化妆等全部费用。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直播。 | |
创意海报图解 | 2500元/个 | 80个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产品制作,产品形式包括并不限于长图、主题H5海报、动图、SVG和新技术新形式等多类海报图解。 | |
漫画设计制作 | 4000元/个 | 12幅 | 价格包括文案策划、漫画人物形象定制,动作定制、场景定制及新技术应用。 | |
电子书(电子图册)制作及管理 | 7600 | 5册 | 价格包括电子书(电子图册)设计开发制作服务,根据提供的内容,实现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讯息内容数字化,支持集高清视频、音频、 Flash 动画、图文等多媒体效果于一体的电子书(电子图册)管理、制作和发布,完成适用于电脑端、手机端、广告机浏览的电子书(电子图册)制作,模板、主题元素、成品需完全兼容PPT、 WPS 演示、Adobe Presenter 等主流演示软件。 | |
基于H5技术开发的税收宣传产品 | 25000元 |
3场 | 价格包括基于H5技术开发的税收宣传产品,具体包括益智类、闯关答题类、有奖竞猜等新媒体产品方案策划、文案脚本撰写、UI设计、流程设计、程序开发及线上活动推广实施应用服务,产品应用要求简洁明了、流程顺畅、内容清晰、不能存在歧义或者不符合政策性内容。 |
七、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和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主要对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2025年度税收普法和税费政策宣传新媒体产品拍摄制作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本项目要针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成果成效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成片(成品)和素材格式满足各类播放器、播放器材的播放。
(二)成片提交需要提供两种版本:一为无字幕版,一为中文字幕版。成片(两种版本)及全部拍摄素材应按照需求文件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列明成片和素材清单,将全部拍摄内容使用移动硬盘提交采购方,并不得对外使用。
(三)成片应按要求提供对应比例及分辨率视频。
(四)投标人应按照需求文件要求,配合采购人验收,提交所需的材料和制作的宣传成品,且至完全达到采购人标准为止。
(五)互动类交互式新媒体宣传产品要完全按照项目需求设计开发,以用户最终认可为标准,并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产品应用推广、内容更新与管理运维服务。
(六)验收工作所需提供材料内容:
1、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和内容汇总清单(包括季度报告和最终项目报告);报告中列明项目计划说明书、执行标准规范、季度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宣传产品内容策划方案、文案脚本内容、产品技术实现方案、成品效果图等);内容汇总清单列明产品名称、主要内容、制作数量、视频时长等和产品发布情况清单、产品展现情况清单,并且要汇编成册);
3、项目成果成效报告(制作的产品在上级机关、国家主流媒体、重大活动获奖情况等);
八、保密及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参与项目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守采购方工作秘密,保守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采购方项目中涉及的产品成品、半成品和各类素材用于他用。
注:以上标注★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属于无效投标;▲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的,将获得加分。
第二包:税收文化宣传产品拍摄制作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决策部署,广泛宣传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举措成效,生动展现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营造税收改革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1、项目目标
本项目通过创新宣传方式、拓展传播形式,进一步弘扬税收文化、普及税收知识、展现税务形象和传播税收法治理念,持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同感和税法遵从度,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切实以高质量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汇报类、公益影视类、系列剧情类(含动画)、文化活动类和资源拓展类等类型文化宣传产品创意策划和拍摄制作等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微电影、公益广告、专题汇报片、系列剧情类(含动画)和其他类型宣传产品的创意策划、文案编写、脚本制定、场景搭建、组织拍摄、设计制作、配音配乐和所需演员、服装、化妆、道具、灯光等服务;提供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与拍摄制作服务;提供素材资源拓展等服务。
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16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指定地点。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指定范围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涉及的税收文化宣传产品拍摄制作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先条件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相似或类似成功案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无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方案: 项目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应急及安全保障处理方案、保密方案、验收方案等。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一)产品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专题汇报类、公益影视类、系列剧情类(含动画)、文化活动类和资源拓展类等类型文化宣传产品创意策划和拍摄制作等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微电影、公益广告、专题汇报片、系列剧情类(含动画)和其他类型宣传产品的创意策划、文案编写、脚本制定、场景搭建、组织拍摄、设计制作、配音配乐和所需演员、服装、化妆、道具、灯光等服务;提供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与拍摄制作服务;提供素材资源拓展等服务。最终成片符合播放渠道和方式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产品特性、项目特点和重点难点提供专业化实施方案,产品服务要求如下:
1、专题汇报类拍摄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专题汇报类视频创意策划、脚本撰写、组织拍摄、剪辑制作、达芬奇调色、特效包装、新技术应用、配音配乐和化妆、道具、灯光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策划要求
包括策划方案、文案撰写、分镜本编写、场景搭建。
(2)拍摄制作团队要求
拍摄团队由导演、编剧、摄影师、影视灯光组、化妆师和剧务、演员、剪辑师、达芬奇调色和后期特效包装、新技术应用等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①素材要求:包括且不限于高清或4K超高清,分辨率包括4096×2160、3840×2160、1920×1080 ;画面要求干净,表现主题要充分;
▲②镜头要求:画面运用要丰富,全景、中景、近景和特写4 种景别镜头切换自然流畅,根据视频类型展示需要,具备运用创新性拍摄手法的能力;
▲③灯光要求:拍摄灯光根据拍摄场景及产品类型配备专业影视灯光组,提供多种类专业灯光设备,能够满足室内、室外等多环境拍摄需求,色温准确(如5500K日光色温或3200K暖光),灯光层次分明(主光、辅光、轮廓光等),避免反光与炫光。
▲④置景要求:按照拍摄需求,具备场景设计与搭建能力,能够满足各类视频宣传产品的视觉呈现效果和氛围营造要求,具体包括设计平面布局图、立面图、效果图,各类示意图需标注尺寸、材质和关键细节,并完成实景搭建。
▲⑤声音要求:声音收录要求严格按照电视级标准,使用专用收音设备,确保数字机在-10DB~20DB 之间,不得过爆和声音过低,人物声音符合技术要求,声音要干净清晰;
▲⑥视频成片要求:最终成片为高清制作文件,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或为指定要求的更高其他分辨率格式,画面比例:16:9或9:16或根据指定要求的特定比例分辨率,成片包括并不限于片头片尾、角标、正片内容、包装特效、落款单位和日期;视频成片质量需保证达到国家和行业各类活动评选技术质量要求。
▲⑦具备运用各类AI新技术设计开发制作各类视频宣传产品。
2、公益影视类拍摄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公益影视类视频创意策划、脚本撰写、组织拍摄、剪辑制作、达芬奇调色、特效包装、新技术应用、配音配乐和所需的专业演员团队、影视场地、各类服装、化妆、道具、影视灯光组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策划要求
包括策划方案、文案撰写、分镜本编写、场景搭建。
(2)拍摄制作团队要求
拍摄团队由导演、编剧、摄影师、影视灯光组、化妆师和剧务、演员、剪辑师、达芬奇调色和后期特效包装、新技术应用等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①素材要求:包括且不限于高清或4K超高清,分辨率包括4096×2160、3840×2160、1920×1080 ;画面要求干净,表现主题要充分;
▲②镜头要求:画面运用要丰富,全景、中景、近景和特写4 种景别镜头切换自然流畅,根据视频类型展示需要,具备运用创新性拍摄手法的能力;
▲③灯光要求:拍摄灯光根据拍摄场景及产品类型配备专业影视灯光组,提供多种类专业灯光设备,能够满足室内、室外等多环境拍摄需求,色温准确(如5500K日光色温或3200K暖光),灯光层次分明(主光、辅光、轮廓光等),避免反光与炫光。
▲④置景要求:按照拍摄需求,具备场景设计与搭建能力,能够满足各类视频宣传产品的视觉呈现效果和氛围营造要求,具体包括设计平面布局图、立面图、效果图,各类示意图需标注尺寸、材质和关键细节,并完成实景搭建。
▲⑤声音要求:声音收录要求严格按照电视级标准,使用专用收音设备,确保数字机在-10DB~20DB 之间,不得过爆和声音过低,人物声音符合技术要求,声音要干净清晰;
▲⑥视频成片要求:最终成片为高清制作文件,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或为指定要求的更高其他分辨率格式,画面比例:16:9或9:16或根据指定要求的特定比例分辨率,成片包括并不限于片头片尾、角标、正片内容、包装特效、落款单位和日期;视频成片质量需保证达到国家和行业各类活动评选技术质量要求。
▲⑦具备运用各类AI新技术设计开发制作各类视频宣传产品。
3、系列剧情类(含动画)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情节类、系列化、多场景系列剧情类创意策划、设计、拍摄、制作、配音配乐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策划和设计要求
主要包括策划方案、系列文案撰写、分镜本编写、多类人物和场景策划设计、原画绘制、3D动画建模和拍摄制作、配音配乐制作等;
(2)制作团队要求
制作团队由导演、编剧、动画设计师、手绘师、3D动画建模师、配音配乐、拍摄和后期制作等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①展现形式包括不限于2D/3D动画以及定格动画等各类形式动画,软件技术包括并不限于MG动画、AE动画、FLASH动画和新技术支持下的各类动画软件;
▲②文件格式尺寸要求:动画内容输出格式为MP4 格式;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或1080*1920,成片画面比例16:9或9:16或根据指定要求的特定比例,动画内容制作时帧速率设置:25 帧/秒,确保音画同步,视频拍摄技术要求同上。
4、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和拍摄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与活动拍摄与相关宣传产品设计制作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策划要求
活动主题策划、活动安排、现场布置、活动视频拍摄、相关宣传产品设计制作、配音配乐和所需道具、音视频及控制设备、灯光等服务;
(2)制作团队要求
制作团队由现场导演、策划、拍摄团队、灯光师、后期制作及相关现场执行人员和设计技术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①素材要求:包括且不限于高清或4K超高清,分辨率包括4096×2160、3840×2160、1920×1080 ;画面要求干净,表现主题要充分;
▲②镜头要求:画面运用要丰富,全景、中景、近景和特写4 种景别镜头切换自然流畅,根据活动类型展示需要,具备运用创新性拍摄手法的能力;
▲③灯光要求:拍摄灯光根据活动类型配备专业灯光岗位,提供多种类专业灯光设备,能够满足室内、室外等多活动环境拍摄需求,色温准确(如5500K日光色温或3200K暖光),灯光层次分明(主光、辅光、轮廓光等),避免反光与炫光。
▲④现场布置要求:按照活动需求,具备活动场景设计与搭建能力,能够满足各类活动的视觉呈现效果和氛围营造要求,具体包括设计平面布局图、立面图、效果图,各类示意图需标注尺寸、材质和关键细节,并完成活动现场布置;提供活动所需的音视频及控制设备,包括并不限于音视频导播设备、直播推流设备等。
▲⑤声音要求:声音收录要求严格按照电视级标准,使用专用收音设备,确保数字机在-10DB~20DB 之间,不得过爆和声音过低,人物声音符合技术要求,声音要干净清晰;
▲⑥产品要求:视频成片要求为高清制作文件,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或为指定要求的更高其他分辨率格式,画面比例:16:9或9:16或根据指定要求的特定比例分辨率,成片包括并不限于片头片尾、角标、正片内容、包装特效、落款单位和日期;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活动相关宣传产品包括不限于图文、H5、动画等数字化交互式产品;支持活动直播一体化管理和发布及直播内容制作。
5、资源拓展拍摄和制作服务
该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重点工作素材资源拓展拍摄和制作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创意策划要求
策划统筹素材资源拓展工作,采集省内各地市州税务局税务文化建设、税务服务、数字税务、税务形象、普法宣传、合规经营等方面相关素材。
(2)制作团队要求
制作团队由导演、策划、摄影师、现场灯光师、后期制作及效果包装人员组成。
▲(3)技术要求
素材要求:包括且不限于高清或4K超高清,分辨率包括4096×2160、3840×2160、1920×1080 ;镜头要求:画面要求干净,表现主题要充分;相关素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商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素材及产品存储应具有安全性与稳定性,服务商需在采购人处设立专用素材及产品存储电脑工作站及硬盘素材库,清晰分类,编制完整目录,方便采购人及时调取与使用。
镜头要求:画面运用要丰富,全景、中景、近景和特写4 种景别镜头切换自然流畅,根据素材拓展拍摄需要,具备运用创新性拍摄手法的能力;
灯光要求:拍摄灯光根据素材拓展拍摄需要配备专业灯光岗位,提供多种类专业灯光设备,能够满足室内、室外等多活动环境拍摄需求,色温准确(如5500K日光色温或3200K暖光),灯光层次分明(主光、辅光、轮廓光等),避免反光与炫光。
声音要求:声音收录要求严格按照电视级标准,使用专用收音设备,确保数字机在-10DB~20DB 之间,不得过爆和声音过低,人物声音符合技术要求,声音要干净清晰;
视频成片要求:最终成片为高清制作文件,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或为指定要求的更高其他分辨率格式,画面比例:16:9或9:16或根据指定要求的特定比例分辨率,成片包括并不限于片头片尾、角标、正片内容、包装特效、落款单位和日期;在成品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应整理所有资料,完整存储进专用素材库中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任务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档资料、音视频素材、中间产品及全部源文件、最终产品及全部源文件等。
具备运用各类AI新技术设计开发制作各类视频宣传产品。
(二)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组建主创团队,人员不少3人,包括项目经理1名、项目联络人1名、项目文案策划负责人1名,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主创团队人员身份证、投标人为主创团队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投标人投入此项目的主创团队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与投标人签订的长期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或长期顾问合同和与参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工作要求
(1)熟悉了解相关的政治经济常识、国家税收政策、国家税收征管等方面知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需求的创意策划能力,能针对宣传主题提供具有创意性的策划制作思路;
(2)能主动参与本项目的前期策划,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提出有关策划制作的专业性建议;
(3)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主创团队,团队应具有较高的创意能力和制作技术水平,指定项目经理(1人)负责项目整体工作推进,指定的项目经理需有 3 年及以上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近两年内独立带队负责过与本项目类似作品不少于 5 部,具备整个服务团队的综合协调能力。
(4)指定项目策划负责人(1人),能主动参与视频拍摄的前期策划,主动与拍摄事项进行沟通,并提出有关视频策划及拍摄的专业性建议,拥有行业内 3 年及以上经验。近两年主导过的同类作品或相似性作品不少于 5 部。
(5)指定项目联络人(1人),24 小时内能组织项目经理和主创人员(相对固定的团队)与采购人当面商谈,指定项目联络人曾专门对接、跟进过宣传片专题片拍摄制作、新媒体宣传长期项目类似项目对接经验,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或用户证明应体现该项目经理姓名及曾主持的具体项目简介。
(6)对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及相关素材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并保证相关素材不得外泄;
(7)能提供符合采购人各种渠道推送技术标准的不同格式的产品及素材;
(8)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主要创作团队中的任何成员,采购人可对合作不满意的成员,提出替换要求。
2、团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求
(1)项目经理: 1名,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近两年内独立带队负责过与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
(2)项目联络人:1名,具有3 年及以上项目对接工作经验。
(3)项目文案策划负责人:1名,具备3年及以上媒体宣传文案策划撰写相关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
(4)导演:1 名,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独立指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能够很好把握产品的内容和质量,且具备整个服务团队的综合协调能力。
(5)编剧:1 名,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独立指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5 项,
(6)摄像师:1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要懂得最先进设备的使用,灯光的应用、场景的调度;能够理解片子的内涵,运用画面语言得体收录采集图像、效果声、同期声等。
(7)灯光人员:1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8)后期剪辑制作:1 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9)动画制作人员:2 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10)达芬奇调色人员:1 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11)新技术设计人员:1 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12)航拍师:1 名,具有行业内 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两年内主导过的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13)配音人员:2 名(男女各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级),提供与供应商合作的资质证明。
(14)音乐制作人员:具备音乐制作资质的个人或第三方音乐制作公司,提供与供应商合作的资质证明。
(三)素材存储及传输要求:
▲(1)素材及产品存储应具有安全性与稳定性,供应商需在采购人处提供专用素材及产品存储工作站及素材库,清晰分类,编制完整目录,方便采购人及时调取与使用。相关素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
▲(2)供应商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在成品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应整理所有资料,完整存储进专用素材库中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任务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档资料、音视频素材、中间产品及全部源文件、最终产品及全部源文件等。
(四)音频服务标准要求:
(1)要求提供真人配音,专业播音员(男、女)拥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级甲等)。
(2)消隐电平为 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段音频内容保持一致,声音应无明显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3)配乐要求版权需原创或商用授权,音乐风格符合新媒体宣传产品特点,低频(20Hz-250Hz)饱满但不过量(避免手机播放爆音),高频(8kHz-16kHz)清晰明亮(适合科技感/时尚产品),避免非主流音效。
▲(4)音频格式:主版本:WAV(48kHz/24bit)▲(高清原始文件),适配版本:MP3(320kbps)(新媒体上传用)。
(五)设备及场地要求:应当配备专业高清摄像设备,同时配备多功能支架、云台、滑轨、摇臂、专业收音设备、摄影灯(色温可调5500K±200)、无人机、提词器、监视器等设备。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制作所需的场地场景及相关设备,或按照采购人要求异地拍摄。
(六)进度安排及交付时间要求:
供应商要结合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提供各类宣传产品拍摄和制作进度计划、时间保障方案和进度计划未达标的解决方案,确保有序推进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任务下达后,视频拍摄制作类项目应5日内完成样片,7日内制作完成并交付。动画设计制作类应5日内完成样片,10日内制作完成并交付。平面设计制作类应2日内完成样片,4日内制作完成并交付。直播活动及视频制作类应随时响应采购方要求,1天内做好直播前的组织、调试、试播等相关准备工作,直播后1天内整理完成直播回放视频。互动类及交互式新媒体产品制作类应按照采购方需求,5日内完成设计、开发、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10日内完成并交付。
如出现特殊紧急情况,应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采购人在制作过程中或交付后提出修改和审核意见的,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在约定的内时间交付。
(七)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科学完整的项目质量保障方案。明确质量控制体系和具体措施;提出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如何挽回、人员服务态度保障、人员业务专业化水平保障等方面内容。
(八)其他要求:
1、拍摄制作过程中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其工作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2、投标人执行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总价里,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投标人中标后,在执行本项目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侵犯他人权益行为,如存在上述行为,项目执行中因投标人行为导致任何纠纷、诉讼等,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及相关服务达到采购人标准和要求验收合格后按次或按批支付费用。
六、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项目任务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主要材料及耗材费用、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服务期内,不随市场价格变化调整费用。
本包采用固定单价,按照作品成品时长或数量乘以费用单价计费并支付费用,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如果所做视频不在以下宣传品类目中,应依据产品市场价格和以下产品定价。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下表所列各项最高限价,超过限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包号2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预估数量 | 服务要求 |
税收文化宣传产品拍摄制作 | 微电影 | 9800元/分钟 | 30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专业演员(多名)、化妆、场地、制景(装修、家具、道具等)、服装、配音配乐、剪辑制作,达芬奇调色等全部费用。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拍摄。视频时长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如甲方需要参赛或参与评奖,作品质量需保证达到评选要求,并能获得相应奖项。 |
公益广告 | 7000元/15秒 | 9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专业演员(多名)、化妆、场地、制景(装修、家具、道具等)、服装、配音配乐、剪辑制作,达芬奇调色等全部费用。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拍摄。视频时长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如甲方需要参赛或参与评奖,作品质量需保证达到评选要求,并能获得相应奖项。 | |
专题汇报片
| 8500元/分钟 | 34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演员、化妆、配音配乐、剪辑制作、达芬奇调色等全部费用。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拍摄。视频时长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采购人提供素材的,费用减半计算,超出部分不足一分钟的不计费。作品质量需保证达到评选要求,并能获得相应奖项。 | |
系列剧情类(拍摄) | 5000元/分钟 | 30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策划、拍摄、特效、动画、包装、剪辑、达芬奇调色等全部费用。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拍摄。视频时长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超出部分不足一分钟的不计费。 | |
系列剧情类(动画) | 2500元/15秒 | 40分钟 | 价格包含文案、特效制作、配音配乐等全部费用。视频形式包括并不限于:2D/3D视频、动画、数字化特效合成技术视频。成片时长不少于1分钟,超过15秒不足15秒的,不计费。 | |
文化活动 | 15000元/场 | 5场 | 策划、现场执行导演1人,航拍师1人、摄像不少于3人、照相不少于2人,可根据采购人需要满足异地拍摄。后期精彩镜头成片不少于2分钟。精挑精修照片每场不少于100张。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各类型及时长的视频成片,配合甲方后续宣传工作。活动相关中其他宣传产品根据采购方具体要求,另行计算。 | |
资源拓展 | 20000元/地 | 7地 | 省内异地拍摄,一地拍摄不少于3天,摄像不少于2人、照相不少于1人、灯光师不少于1人、专业导演1人、车辆、食宿等自理。每地拍摄完成后,需剪辑制作时长不少于1分钟的视频素材成片,素材收集归档归类每次验收。建立素材资源库,并提供素材所需存储的硬件设备。 |
七、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和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主要对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2025年度税收文化宣传产品拍摄制作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本项目要针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成果成效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成片(成品)和素材格式满足各类播放器、播放器材的播放。
(二)成片提交需要提供两种版本:一为无字幕版,一为中文字幕版。成片(两种版本)及全部拍摄素材应按照需求文件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列明成片和素材清单,将全部拍摄内容使用移动硬盘提交采购方,并不得对外使用。
(三)成片应按要求提供对应比例及分辨率视频。
(四)投标人应按照需求文件要求,配合采购人验收,提交所需的材料和制作的宣传成品,且至完全达到采购人标准为止。
(五)验收工作所需提供材料内容:
1、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和内容汇总清单(包括季度报告和最终项目报告);报告中列明项目计划说明书、执行标准规范、季度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宣传产品内容策划方案、文案脚本内容、产品技术实现方案、成品效果图等);内容汇总清单列明产品名称、主要内容、制作数量、视频时长等和产品发布情况清单、产品展现情况清单,并且要汇编成册);
3、项目成果成效报告(制作的产品在上级机关、国家主流媒体、重大活动获奖情况等);
八、保密及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参与项目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保守采购方工作秘密,保守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采购方项目中涉及的产品成品、半成品和各类素材用于他用。
注:以上标注★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属于无效投标;▲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的,将获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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