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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食堂食材)补充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4-02 10:1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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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HT-JL2024-ZXGK-A0121-B02/3-001

二、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食堂食材)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JL2024-ZXGK-A0121-B02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

地 址: 公主岭市西公主大街2463号

联系方式:0431-75160016

供应商(乙方):长春市新蜀我香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45-61号101室

联系方式:13894445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食堂食材)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鉴于2025年2月,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编号:【JL2024-ZXGK-A0121-B02】)的供应商,并签订【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下称“原合同”)。因【机构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确定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除原合同约定事项外,乙方负责甲方另一食堂的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地址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经开大街2455号。乙方为该地址提供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要求、结算标准及权利义务等内容与原合同相同。本补充协议履行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结算率为0.80

合同金额: 本合同结算率为0.80,实际结算价格=市场询价价格×该类产品的固定价格调整系数×结算率。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经开大街24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经开税务分局食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食堂食材)补充合同




初审:孙海光

复审:张海东

终审:孙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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