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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100MB1507524C/2024-021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3-31 13:33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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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巩固依法治税,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并将其列为“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进行研学,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理念,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年通过“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35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采取书面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集体学习,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围绕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税费皆重”理念,全年累计完成全口径收入902.8亿元。组织社保费收入602.3亿元,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330.8亿元。

(二)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企直联包保机制,总包保企业2953户,为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上门辅导2451户次,处理问题179户次。对接服务北湖未来科学城、永春现代医药城等政府重点建设项目9个、重点企业61户。全年推送税费优惠政策78批次161.8万条。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40亿元,为经营主体注入发展新动能。

(三)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措施》;加强自然人税管征纳互动,推动税收征管改革提质升级。围绕提升成品油消费税提级监管质效、完善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征管政策等方面研提有关建议,得到税务总局领导和相关司局的高度重视,为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及税费政策优化做出贡献。

(四)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工作有机结合,以国务院4项、省政府2项和省局7项“高效办成”事项为基础,结合长春实际谋划推出第一批5项“高效办成”清单并全部完成。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统筹推进税商联动暨“春雨润苗”,创新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三专三制”、包保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特色专项服务,精准服务新办企业相关工作得到总局相关司局肯定。2024年全市A级纳税人达到10828户。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切实加强税收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确保相关文件制发合法、合规。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个。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落实《吉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38名公职律师进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税制改革、税务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作用。2024年新申请5名公职律师,6名干部入选省税务系统法律人才库。

四、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2024年,长春市税务局召开党委会35次,局长办公会18次,复议案件讨论会6次,对重大税收决策、决议以及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系统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书面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5户。

(二)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分析报告77篇,获各级领导批示28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税务参考,为东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长春税务智慧。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落实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226名新公务员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执法过程公正公开可回溯;统筹推进“首违不罚”事项,精准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成行政处罚质量专项检查整改和实地调研工作,有效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完成“双随机检查”148户,入库税额1.85亿元。

(二)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全年立案679户,查补14.4亿元,入库9.8亿元;认定虚开发票16.47万份,涉案金额68.79亿元;对加油站、高收入群体、不良涉税中介等11项重点领域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打掉虚开骗税团伙6个;进一步加强税警协作,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7件,公安部门对36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不断完善争议化解机制

(一)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复议申请39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理;与市中院、市铁路中院共建“府院联动”机制;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件,均按要求做好应诉工作,全部胜诉。

(二)积极推进争议化解。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针对基层税费争议组织行政调解27次,化解基层税费争议12件,充分发挥调解实质化解争议作用。

七、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组织开展了10个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促进一线干部履职担责。

(二)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8件,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政务公开更加透明高效。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长春税务“新媒体宣传矩阵”优势,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围绕“减税降费”“个税汇算”“税路通”“土增清算”“社保费”“反向开票”等重点工作,解读税收政策。持续打造“春风税语”“栗子姐唠唠嗑”普法宣传品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热点税收政策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细致讲解。

九、全面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智慧税务”建设,结合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探索建立数据库、算法库、模型库,积极在风险防控、税务稽查等方面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推进“反向开票”政策落实,为17户纳税人办理“反向开票”业务,助推资源回收行业发展。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建立市级、县区级监管机构两层监督体系;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建立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机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完善税收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发挥创新智税平台对长春地区税收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征收管理和重点工作的大数据支撑作用。

十、加强党的领导,把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

长春市税务局党委能够始终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法治税务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全年累计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4次,审议通过《长春市税务局关于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推进税务精确执法的实施方案》等2项决策,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2025年,长春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质效,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法治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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