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0MB18726790/2025-007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27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市局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建设,筑牢法治税务建设基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学习兴税课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其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遵循,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切实提升税务干部业务能力。作为税收政策执行的前沿阵地,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云宣讲活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方式引导干部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对于税收工作的意义增强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将所学运用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践中。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监控和分析,确保税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通过税企直联工作模式,与22户重点税源企业建立直接联系点,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助力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发展壮大。
(三)管服并重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统筹部署清欠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责任部门通过以票控税、约谈警示、查询账户等方式,理好组织收入“精细账”。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平台,持续开展税收宣传调研工作,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反馈意见,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7,800万元,持续以政策红利助力区域产业发展。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及时公开办税流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将税收执法行为的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裁量程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有效防范行政处罚导致的征纳矛盾,确保税务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合理,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执法人员均统一接受专业培训,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四、健全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一)强化内部监督。持续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利用税务总局内控监督平台实时监控税收业务风险点,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区局党委督促全体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各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审计监督等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及时回应处理12366热线反馈问题,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2025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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