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3MB18726951/2025-007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27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西安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法治税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把依法治税始终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我局在学习贯彻上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创新学习形式,形成了“分层+分级”全覆盖的学习体系,领导干部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握整体+突出重点”带头学,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促进全局上下深刻领会法治政府要求。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到日常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进西安区法治税收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
持续推进组织收入工作,深化财税联合会商机制。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全年累计减税降费8450万元。持续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税源状况,使重点税源保持基本稳定并稳中有进。主动向政府汇报重点税源情况,并与财政部门联合成立了税收分析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收入分析联席会议,税收收入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报送,结合纳税信用等级信息,进一步缩短税费减免办理时限。全面梳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税企直联包保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快速解决问题。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新时代税务部门的职责使命,致力于建设效能税务,坚定不移地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提高税务工作的整体效率和质量。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大力推进以数治税,推动建立税收征管档案库,加强税收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实现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坚持从严治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税收工作的廉洁高效。全面优化税收征管服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3项举措、服务规上企业20条措施,全力推动“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多样化需求 。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精确执法水平,全面落实2023年新修订的《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复议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税。
(二)以法治为引领确保依法依规执法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分析和解决税务工作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不断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提高自身及团队对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税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加强风险防控与矛盾化解,将风险防控工作前置,注重从源头把控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识别可能影响税收工作和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因素,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纠纷,为税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发挥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
严格执行“凡是涉及税收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纳税人缴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
(二)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坚持把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必经程序,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决杜绝“一言堂”。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把握执行口径。把法治理念贯彻到每一次执法行为,积极推行“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简单粗暴执法、任性妄为执法、选择性执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税收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推动税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2024年,区局积极推动《西安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工作机制》发文运行;全年妥善办结12345工单63件。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工作理念,在积极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各类风险的防范和应对。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规定,贯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加快完善第一税务所“枫桥税务所”建设,通过“一站式”、“一人式”服务,让“枫桥式”服务落地生花。
(二)推动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根据主要领导的调整及时调整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畅通解决争议的渠道,大力开展税务调解工作,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税收争议,2024年实现全年零复议、零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精心组织党纪学习教育,建立“领导带学、党青共学、廉政促学、笃行深学”“四学联动”机制。持续深化政治忠诚教育,分层次再学习“7·9”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党委领学、支部促学、小组研学、岗位践学”学习模式。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选人用人方面,鲜明树立正确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全年干部晋升职级8人,干部调研人选18人,提拔正股级6人,完成副股级提拔程序7人。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干部,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实践机会,促进干部的成长和发展。大力加强年轻干部工作培养,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制定《“传帮带”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以老带新积极作用,为优秀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持续做好税务行政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税收执法公示工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信息66条,其中行政许可19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8条,非正常户认定39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持续夯实征管基础
稳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围绕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统筹抓好数电发票推广后期工作,积极解答关于全数字电子发票相关问题,以逐项讲解、交流互动等方式向辖区企业传递最新功能变化,促进数电票平稳落地执行。
(二)加强日常检查,把稳信息安全“方向盘”
开展全局内外网办公信息化设备大检查,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每台设备落实到具体负责人。为全局内网设备安装安全工具,确保使用安全。加强全局干部信息化安全教育,组织信息安全培训,为智慧税务建设夯实安全基础。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税务建设,致力于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通过指导和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方式,引导机关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意义,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夯实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税务建设,切实把握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一是夯实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二是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导下,各相关小组成员配合,形成加快推进依法治税的合力。三是认真执行法制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总结法治税务建设具体情况,依法及时将法治税务建设报告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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