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2MB1872687P/2025-007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27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龙山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法治税务建设总体目标,全面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将依法治税理念始终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依法治税取得新进展
龙山区税务局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系统回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与卓越成就,同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其融入日常税收工作,全力推进龙山区法治税收建设。通过党建引领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依据总局、省局和市局要求,积极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多管齐下,促使依法行政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优化机构组织职能配置,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应坚持优化机构组织结构,促进职能转变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优化、权责协同。完善经济调节等多项职能,推动有效市场与行政权力结合。严格落实各类行政职能,用税收政策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行为。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以规范统一事项,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切实履行好税收职能。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防止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事项须有依据。推动机构管理依法进行,将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以“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快建设服务型机构,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首问负责等制度,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第一税务所“一站式”功能,实现全城通办等,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结合保障老年人服务需要。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政企沟通,将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至企业,及时掌握企业涉税风险,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推动形成高标准市场体系,确保其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确保局内各单位对下放、取消的税务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能够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应用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内控平台监督系统等对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闭合式电子流转管理,并不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行政审批事项。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2024年依据税收政策和法规上的调整,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三)加强市场监管
稳步推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一是制定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及时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提高A级纳税人的知名度,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二是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将失信纳税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加大检查次数、严格审核出口退税、发票限量供应等惩戒措施,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机构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调整了由局领局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全面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在进行行政决策时,坚决依法、依规推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
龙山区税务局经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对罚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必须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重大问题坚决实行集体决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班子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制发会议纪要,保证记录内容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使其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提升执法执行力与公信力。强化综合、联合、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与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把握执行口径。我局依省、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三项制度”开展工作,健全设施保障,规范执法,全程配执法记录仪。强化事前、规范事中、加强事后公示,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涉税信息,确保税务执法透明公正。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实施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核查上级下发疑点并按要求扫描疑点数据,对接收的疑点数据迅速处理,消除税收风险。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定期查看“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中的“指标过错清册”模块,发现问题立即联系责任人整改,降低税务干部执法风险。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强主动公开建设,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密保密信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龙山区税务局近年来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稳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围绕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统筹抓好数电发票推广上线工作,积极开展全数字电子发票培训会,以交流互动等方式向辖区企业传递最新功能变化,取得良好效果。稳步推进部门间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与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提升数据共享共用效能,助力打造精诚共治新格局。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税建设全过程。按照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区局党委切实履行依法治税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相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依法治税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舆论宣传
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建立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准则,避免作出损害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司法部云宣讲组织培训学习,关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等相关培训课程,包括管理股、征管股、法制股和第一税务所全员参加培训。强化部门和法治机构建设,保障人员、经费与职责匹配。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同时,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其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