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00000013544955P/2025-005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3-26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3-26 15:4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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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税务总局党委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吉林省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扛牢税收主责主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落实党委书记讲法治课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举办2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网络培训班,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第一主题”,举办11期法治相关培训班,通过每周学习推送12期内容,提升全省税务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本领。

二、充分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作用

严格执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考评,将“法治基础建设”列入考评指标,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评重要内容。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完善“政策找人”机制,推动政策红利精准快速直达经营主体。推进“反向开票”政策落实。省局“‘12334’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模式”,入选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在企业开业、注销、领用发票、社保缴费等方面推出16项便民利企服务措施。深入开展“八对接”“六直通”专项行动,推出38项具体措施。建立税企直联包保服务机制,推行“项目长制”,为89个“引进来”“走出去”重点项目配备“项目长”。扎实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问办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规划“前中后”职能区域布局,设计导办式进厅服务动线,构建全程网上办、征纳互动办、自助便利办、线下进厅办等多元化办税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便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吉诉办”特色服务品牌,诉求平均处理时长压缩至5小时,提速90%。组建专精特新企业、重大项目等服务专班,开展“一企一策”辅导服务。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新机制,出口退税办理速度不断加快。认真落实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等优惠政策,税收调节作用充分发挥。打造“税路通·北吉兴”跨境税费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开展中俄等常态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为吉林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税收动能。聚焦全省高质量发展战略,形成并报送税收经济分析报告396篇,形成成果转化36篇,有力服务科学决策。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客观分析组织收入形势,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年组织税收收入1533.7亿元。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大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深化以数治税,完成数据共享接口开发及税务总局云平台接口同步工作。落实信息基础设施保障、网络安全保障要求,确保移动端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成涵盖税务、社保、医保部门的社保费一体化管理平台。推动非税收入分类管理一体化,为基层非税收入征管提供遵循和保障。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为全省3430户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管理全面加强,为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下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稳步有序落地。开展千户集团总对总走访沟通,强化风险分析应对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强化税收征管质量5C+5R监控评价,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分析监管机制,实施征管质量常态化监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省随机抽取企业辅导其自查补税。

五、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对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充分发挥案件指导作用,1个不予处罚案例入选吉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典型十大案例。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出台第四批裁量基准问答。再次修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切实提高清单时效性。组织2024年度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9.18%。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做好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四环联动、四理联讲”方式将“说理式执法”融入稽查全流程,被《中国税务报》推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六进”活动1000余次,拍摄青少年普法视频9部。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党委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规范科学。稳步推进层级督察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完成21个监督检查项目。加强“两高一资”等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收监管。对成品油、白酒、金银首饰零售等行业开展风险排查,对卷烟、汽车制造业开展风险分析,风险防控取得较好成效。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工作,对全省税收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并开展责任追究。对市(州)税务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把党中央、税务总局巡视发现的问题纳入对市(州)税务局党委巡察监督内容,进一步纠治屡查屡有、屡改屡犯现象。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探索将“说理式执法”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先行先试执法争议化解工作。完善税费矛盾争议联动调节机制,明确税费矛盾争议化解管理体系和响应时限,形成以分类分级和联动调节“双轮驱动”税费矛盾争议化解处置体系。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新收行政复议案件67件。开展公职律师模拟法庭活动,实现锻炼公职律师队伍、发挥普法警示教育作用目标。协调外聘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制定信访诉求应对清单,明确各类信访事项处理方式和途径。畅通违法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税收违法检举信箱”有效运行,税收违法案件公开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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