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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200MB15075407/2025-005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3-26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3-26 13:5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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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局和吉林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建设法治税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依法治税。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并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交流研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重大税制改革、减税降费和法治建设任务,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按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作为必学常学内容。2024年共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法治相关专题研讨学习4次。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深植税费皆重理念,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2024年,吉林市税务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20.47亿元,同比增收2.36亿元,增长0.6%,服务发展的财力保障进一步强化。主动对接地方发展战略,年初以来,全系统共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税收经济分析报告67篇,获得肯定性批示21次,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二)税费优惠政策深入落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拓展“1+5+N”工作机制,落实落细39项税费优惠政策重点工作。2024年全市税务部门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20.1亿元,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制定《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方案》,确保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稳步有序落地。

(三)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向好。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办成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推行“专项、专窗、专办”的“三专”模式,打通老旧小区办证难题“最后一公里”。扎实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培优管理、预警纠偏,全地区A级纳税人翻番倍增达到3372户,增长123.6%,A级纳税人占比4.92%,位居全省首位。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局和吉林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的统一要求,2024年对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无新增、修改、废止。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会议流程,强化对议事决策和程序规范的监督。

(二)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出具法律意见2份,推动化解市县两级涉税或民事争议14件,完成局内合同审核17件,协助解决局内用工争议2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规范税务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原则,运用“五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升税法遵从度。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公示的时限和流程。二是创新执法方式。深入落实税务首违不罚清单,2024年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316件,较上年相比增长328.42%。三是强化重大案件审理。依法依规严格把控各类案件的审核质量,全年经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9件。

(二)严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依托吉林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新闻发布会”,启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发声,累计通过各类网站发布税费政策、解读、宣传信息324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开展政策宣传活动249次,制作宣传资料22270册及网络宣传产品6个,努力实现政策宣介广覆盖。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从信访举报、公共安全、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工作秩序正常运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府院联动。

(二)持续优化复议听证程序。积极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适时组织行政复议听证会,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税检协同。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认真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稳妥办理涉税检察建议,积极化解执法风险,未发生公益诉讼情况。

(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整体规划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在2023年重点建设15个县级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基础上,2024年完成了全地区全部13个副科级“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建设,基层税费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加强权力监督。聚焦关键事,加强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两高一资”等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收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充分发挥“防火墙”作用,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以责任追究倒逼主动作为、严格规范执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置多元化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倾听纳税人和缴费人意见建议。

(二)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要求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相关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定期在门户网站更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公告等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九、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一)续推进智能办税,深化“办问协同”服务模式,实现“问办查送评”一体化服务,持续优化创新联络制度。

(二)深化《意见》落实,全面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顺利完成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扩围。

(三)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健全“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运用云平台开展风险分析,切实提高税收监管质效。

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对新招录的公务员加强督促辅导,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执法素养,切实把好执法人员入关口。

(二)建立全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抓好常态化练兵比武。在2024年全省“税法杯”业务竞赛中,我局集体成绩和个人成绩均取得突破性成果,青年干部培养的效果不断显现。

(三)加强税收法律政策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25人,本年有6名同志进入省局税收法律政策人才库,在法治宣传辅导、推动化解涉税争议等工作中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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