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款计算时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元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怎么办呢?
答:建议扣缴义务人核实上期申报数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的具体规定,来看是否享受6万元减除费用,如果符合条件想享受,需要扣缴义务人先更正上期申报数据,保证从一月份开始就享受6万元减除费用,之后在本期“税款计算”的位置点击【重新计算】的按钮;如果不想享受,需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更多操作】-【减除费用】,将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改为“否”,之后,需要再点一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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