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300MB15075599/2025-004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12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经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调整设置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铁西区税务局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铁西区税务局直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调整设置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铁西区税务局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铁西区税务局承续。原国家税务总局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管辖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铁西区税务局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分局承续。调整后,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铁西区税务局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不变。
二、2025年4月1日开始,原国家税务总局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窗口税费业务归入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铁西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北迎宾街959号。原国家税务总局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变成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税缴费场所。
三、建议您优先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个人所得税APP等线上渠道办税缴费。
四、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434-5012366,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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