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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2-05 13:5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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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禄福鑫乡村杀猪菜馆、吉林省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吉林省汇尊名车销售有限公司、公主岭市金优专用汽车改装有限公司4户纳税人: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苇子沟税务所

联系人:王云辉、田慧慧

联系电话:0431-75160273

附件:

公主岭禄福鑫乡村杀猪菜馆(92220381MA1408RJ11)《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543号

吉林省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1220381MA1747NA4K)《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545号

吉林省汇尊名车销售有限公司(91220381MA16WYDF7C)《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547号

公主岭市金优专用汽车改装有限公司(912203817171201813)《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3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日



初审:王云辉

复审:盛   斌

终审:孙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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