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长春市税务局>办税平台>区县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2-05 13:4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 []

公主岭市东方生化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富邦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岭市极速跑腿吧、吉林省恒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涌莲农产品初加工有限公司、吉林省恒久粮食收储有限公司7户纳税人: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刘房子街道向阳坡村。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B座4楼

联系人:刘屹宸、单小怀

联系电话:0431-75160219

附件:

公主岭市东方生化有限公司(91220381MA0Y5UKN26)《税务事项通知书》公税通〔2025〕71479 号

公主岭市富邦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91220381691022961A)《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602 号

公主岭市极速跑腿吧(92220184MA17RX3R2G)《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603号

吉林省恒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12203817645755097)《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600号

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1220381MA0Y5J9B47)《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601号

吉林省恒久粮食收储有限公司(912203816910211173)《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  597 号

吉林省涌莲农产品初加工有限公司(91220381MA17DBBD2L)《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税强催〔2025〕5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3日



初审:单小环

复审:张海东

终审:孙海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