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誉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依法通知你单位限期缴纳税款,无法与你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农安县合隆镇荣发中路合隆税务分局。
电话:0431-80509308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中誉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22MAD3F2Q22Q)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催告书农税强催〔2025〕3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农安县税务局
2025年11月26日
初审:梁 峰
复审:王春艳
终审: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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