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00000013544955P/2025-026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税务新闻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28 |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受托协查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白山市旷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振宇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白山市旷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利用交叉任职关联企业的便利条件,采取真假业务混杂的手段虚增服务额度,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价税合计38.4万元。2025年11月3日,税务部门对白山市旷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依法追缴税款及罚款16.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相关款项均已入库。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白山市旷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振宇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中介机构应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经营主体在选择涉税中介服务机构时,应审慎辨别,警惕不法中介冒用自己身份实施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涉税中介行业的服务和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涉税中介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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