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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400MB15075754/2025-026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11-27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1-27 10:41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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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辽源市辉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40055978028X6):

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公司税务登记注册地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无法找到你公司,采用邮寄送达方式也无法送达,登记注册的电话号码也无法联系,现有联系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辽税稽处〔2025〕52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辽税稽罚〔2025〕27 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文书具体内容附后,你单位可到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辽源市龙山大街855号

联系电话:0437-5031008

联系人:张彦龙 赵艳霞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一:《税务处理决定书》(辽税稽处〔2025〕52 号)

附件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辽税稽罚〔2025〕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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