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220600MB15075914/2025-024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关于对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进行催报等事项的公告
2025年第1号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有关规定,依据《白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决定书公告》(白自然资行决〔2025〕1号、白自然资行决〔2025〕2号、白自然资行决〔2025〕3号、白自然资行决〔2025〕4号),因企业已列为非正常户或已注销,无法采取电话催缴、短信提醒等情况下,现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等相关事项,依法公告如下:
一、相关企业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通化市通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山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含珠;注册地址:浑江大街200号208室。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山水名家小区使用的建设用地(占地68297平方米),经依法评估该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价款3428.04万元,未按规定依法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起始时间:自2023年评估后欠缴至今。
(二)企业名称:吉林省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峰;注册地址:浑江区国际金街1号C区三楼。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长白山国际金街住宅楼使用的建设用地(占地1104平方米),经依法评估该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价款74.34万元,未按规定依法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起始时间:自2023年评估后欠缴至今。
(三)企业名称:白山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武兴;注册地址:浑江区通江路56-13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兴达花园小区使用的建设用地(占地46149平方米),经依法评估该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价款1809.921万元,未按规定依法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起始时间:自2023年评估后欠缴至今。
(四)企业名称:长春市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中军;注册地址:白山市八道江区城南街道向阳村委会综合楼二楼。你公司开发建设的白山市长白山国际批发交易中心使用的建设用地(占地10846平方米),经依法评估该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价款908.3505万元,未按规定依法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欠缴起始时间:自2023年评估后欠缴至今。
二、公告内容
限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联系,接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通过长白山日报刊登,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网站发布。
五、接洽办理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白山经开区税务局 程 磊 电话:0439-511078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白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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