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组建专门的服务团队,对接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辅导其规范核算政府消费券补贴收入,合规享受政策红利。
不久前,由吉林省商务厅、文旅厅、体育局联合主办的吉林省“2025金秋消费季”启动仪式暨便民生活市集活动在长春市新民大街启幕。为激发市民游客的消费热情,长春市商务局发放了惠民消费券,消费者在新民大街现场扫码即可领取,该消费券可以在参加集市活动的皓月清真肉业公司等106家商户中使用。消费者使用优惠券进行消费后,实付金额部分会在交易发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结算至商户账户,而政府补贴消费券金额则在消费券使用时限到期后,根据顾客在商户有效核销的消费券总额,由有关部门统一向商户结算。
这种差额清算方式使得两类收入入账时间不一致,商户如果没有正确拆分、记录这两笔收入,可能会引起增值税处理不当、财务核算不健全、发票开具不规范等涉税风险。长春市绿园区税务局的专门服务团队主动对接皓月清真肉业公司等参与活动的企业,为其讲解政策规定。在发票开具金额确认方面,税务干部辅导企业要按照商品原价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保证交易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对于企业关心的政府补贴消费券的增值税问题,税务干部向企业讲清税务处理规定。根据相关法规,政府补贴消费券是与企业销售货物行为直接挂钩的,企业需要对补贴收入按照正常销售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避免出现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税务干部帮我们明确了差额清算方式下销售收入确认原则。近1个月,皓月清真肉业公司已参与3次‘2025金秋消费季’市集活动,消费者利用消费券支付购买次数占比超过50%。”皓月清真肉业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力新说。
初审:吴井刚
复审:王焕宇
终审:孙百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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