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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400MB15075754/2025-00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1-27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1-27 08:29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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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40079113459XC):

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公司税务登记注册地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无法找到你公司,采用邮寄送达方式也无法送达,登记注册的电话号码也无法联系,现有联系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

(辽税稽强扣〔2025〕800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文书具体内容附后,你单位可到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辽源市龙山大街855号

联系电话:0437-5031008

联系人:赵艳霞 赵国军


  附件: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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