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明月镇金海坤农副水产品批发商店等4户纳税人(见附件):
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你户(单位)已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条件,现决定自2024年06月30日起终止你户(单位)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你户(单位)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你户(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户)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具体内容附后。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龙安路28号
联系电话:0433-5058101
联系人:董志强、尹美淑
附件:1.安图县明月镇金海坤农副水产品批发商店:(纳税人识别号:92222426MA16UFGL25)安税通 〔2024〕 3697号.pdf
2.安图县明月镇翼乐购便利店:(纳税人识别号:92222426MA1489AUXA)安税通 〔2024〕 3704号.pdf
3.安图县明月镇东华通讯器材摊床:(纳税人识别号:92222426L49034255G)安税通 〔2024〕 3700号.pdf
4.安图县明月镇远洋食品超市:(纳税人识别号:92222426MA13W2TP0W)安税通 〔2024〕 3699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安图县税务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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