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100MB1507524C/2024-0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二税公字〔2024〕1号
长春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驻长春市房屋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长春市房屋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三楼45号办税服务窗口
电话:0431-88730903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0MA17MHUP7X)税务事项通知书(长二税 通 〔2024〕 450 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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