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20100MB1507524C/2024-008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6-27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一稽公字〔2024〕8002号
发布时间 : 2024-06-28 08:3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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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一稽公字〔2024〕8002号


吉林省宏浩科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47826087068):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15号

电话:0431-80502730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宏浩科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47826087068)《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市一税稽不罚〔2024〕4号。docx

          吉林省宏浩科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47826087068)《税务处理决定书》长市一税稽处〔2024〕36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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