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君波:(纳税人识别号:220503********1314):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二税通〔2024〕26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通二税通〔2024〕26号
刘君波:(纳税人识别号:220503********1314)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8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肆万叁仟玖佰玖拾肆元贰角捌分(¥:43994.28)元,限2024年4月11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 种 | 税 目 |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小写) |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大写) | 税款滞纳日期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 2023-06-08 | 2023-06-08 | 4652.14 | 肆仟陆佰伍拾贰元壹角肆分 | 2023-06-26 |
增值税 | 建筑物(11%、10%、9%、5%)-二手房 | 2023-06-08 | 2023-06-08 | 23260.7 | 贰万叁仟贰佰陆拾元柒角 | 2023-06-2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市区(增值税附征) | 2023-06-08 | 2023-06-08 | 814.12 | 捌佰壹拾肆元壹角贰分 | 2023-06-26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 2023-06-08 | 2023-06-08 | 348.91 | 叁佰肆拾捌元玖角壹分 | 2023-06-26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 2023-06-08 | 2023-06-08 | 232.6 | 贰佰叁拾贰元陆角 | 2023-06-26 |
合计金额 | —— | —— | —— | —— | —— |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如需咨询有关情况,请拨打电话:0435-5118565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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