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企业,年度汇算记得填这张表
发布时间 : 2024-04-29 09:3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
来源 : 吉林省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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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

对于“走出去”企业今年的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填写《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

具体怎么填?往下看~

背景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修订了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简并优化了信息报告内容和方式。

主要变化

一是减少报表张数。《公告》合并了《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和《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重新设计为《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二是降低报送频次。将原来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申报改为年度申报,将即时报告调整为年度申报,大幅减少企业报告次数。

三是优化填报数据。对数据项进行归并梳理,由57项调整为28项,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一、谁要报?

1. 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10%(含)以上的,需由直接境外投资的居民企业履行填报义务。

2.居民企业通过境内合伙企业,符合信息报告条件的,需由合伙企业合伙人作为报告人填写《报告表》。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信息报告条件,符合条件则需填写《报告表》。

★居民企业持股比例计算方式按照公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计算,即多层间接持有股份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中间层持有股份超过50%的,按100%计算。

二、报什么?

1.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被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10%(含)以上的外国企业。

2. 若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发生股权转让,导致年末持股比例不足10%的,仍需报告被转让境外被投资企业,报告人在填报“外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时,可以填报转让前最近一期的数据。

3. 受控外国企业信息。受控外国企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定:一是构成控制,控制标准包括股份控制和实质控制;二是外国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自行判定境外被投资企业是否为受控外国企业,并勾选确认。

三、怎么报?

报告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填报。《报告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的附属报表,填报应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同时进行。以下为电子税务局申报方法。

01、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栏次进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填写并核对完基础信息表相关数据之后点击保存,进入填报表单选择页面,在最底部勾选《报告表》。

 

02、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告表”。

 

03、在报表填列中选择《报告表》,点击【增加】。

04、根据企业境外投资情况填写《报告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待年报其他表单全部申报完毕之后,点击【申报】即可。


资料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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