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20100MB1507524C/2024-0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4-24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4〕9001号
发布时间 : 2024-04-24 13:3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 []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4〕9001号

­­­­­­­­­­­­­­­­­­­­­­­­­­­­­­­­­­­­­­­­­­­­­­­­­


长春市新星宇钢结构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81号

电话:0431-80503175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市新星宇钢结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81MA158WE97M)《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长市三税稽罚告〔2024〕10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