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220400MB15075754/2024-005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4-12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4-12 10:46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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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辉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40055978028X6):

我局和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注册地找不到你公司,采用直接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辽税稽检通〔2024〕15号)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持辽源市辉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章等相关资料,来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龙山大街855号,电话:0437-5031039。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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