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400MB15075754/2024-005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
辽源市辉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40055978028X6):
我局和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注册地找不到你公司,采用直接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辽税稽检通〔2024〕15号)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持辽源市辉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章等相关资料,来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龙山大街855号,电话:0437-5031039。
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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