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202MB1894878Q/2024-004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昌邑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29 |
2023年度,我局在市税务局和昌邑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全面统筹推进税务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公平化、阳光化、透明化。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我局不折不扣坚持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巩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工作格局中的核心指导地位,将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实践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和日常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与主题教育同步部署、深度融合,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全年多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中深度融入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为依托,将税收法治要求贯穿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的全过程,严格遵循权力和责任清单,履行权责一致原则,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绝不为,法律之外无特权。
二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原则,深化统计测算,在做到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不收过头税。
三是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新成立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机制,切实保障优惠政策落实落细。针对2023年新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在立即读懂弄通、传达到位的基础上,均逐项排查分析辖区可能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针对性开展政策推送和宣传提示。选取一批包保直连重点纳税人开展走访问需,在依法框架下协调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常态化跟踪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针对性持续实施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做好税费优惠疑点数据排查及后续核实整改,既防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风险,也规避错误享受的风险,并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样问题再犯可能。
四是在“放管服”改革基础上,开展“枫桥式”税务机关和税务所建设,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进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削减税费业务办理的时间、纸质资料等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筑牢风险防线,有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实现发票风险全环节把关,迅速研判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各类线索,强化与稽查局和公安部门的衔接,成功移送查处了辖区多起虚开发票事件,形成持续性威慑作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治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023年度我局未自主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未涉及相关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我局不折不扣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事项必然经过充分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深刻贯彻执行。开展重大执法事项集体审议10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6笔。将区局依法治税规划全面固定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框架内进行。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执行税务行政处罚,传达落实最新处罚裁量基准和案卷订立制度,促进幅度公平、内容严谨。严格推行“首违不罚”、超过5年未被发现不予处罚等制度,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减轻相对人负担。2023年我局执行简易程序处罚3030笔、普通程序处罚296笔,其中不予处罚452笔,占处罚总数量的14%,数量和比重均为历史新高。
二是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活动透明化、阳光化。充分运用执法公示平台和办税服务厅两大载体,全年公示执法信息3.2万笔。在进一步强调文书填写、送达等操作规范,提高文字记录质量的基础上,实施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六十余笔。审慎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6次,确认依法合规后才准予具体部门执行,减轻一线干部执法风险。
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写法治工作读本和优惠政策文件汇编,开展内部法治培训及宪法日宣传活动,将法治教育日常化、深入化。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融合“枫桥式”工作经验,制定了处理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秉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原则,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常态化监控舆情和办税服务厅状态,确保早发现早处置。2023年度内未实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局已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完善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运用“枫桥式”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对合理合法诉求均给予及时解决和满意答复。在全部执法过程中履行权利告知步骤,力争提早化解各类执法争议,同时鼓励当事人积极发挥权利救济渠道作用。强化对执法纠纷、诉讼、复议等法治敏感事项的关注度,积极应对检察建议,强化与市局公职律师和检察机关的联系,有效避免了公益诉讼上庭。2023年度内未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对区局工作全环节、全过程实现日常化监控。自主开展数据筛查分析,深入开展疑点复核查实,不断促进自我纠偏和工作机制完善。结合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等年度重点工作实施全程跟踪和重点抽查,逐笔协调改正确实存在的问题,开展执法过错追究,为区局各项职能高效履行保驾护航。
二是重点结合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全社会了解和考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核心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执行失信惩戒举措。
三是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尤其是区局青年干部的日常化监督。通过电话、信箱、日常关注等渠道,对不当言论、刁难纳税人缴费人等问题力求早发现、深纠治。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更广泛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手段,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将案头排查审核作为所有执法环节的前置步骤,实现日常不打扰、违法必追究的精准执法工作模式。
二是进一步推进税收业务办理前端智能化、自动化建设,广泛开展电子办税宣传辅导,优化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巩固自助办为主、窗口办为辅的模式,向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转变。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随着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的推进,我局不断将党建工作和税收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同步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党委会研讨重要内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构与党委班子完全等同,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良法善治氛围。党委书记同时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谈法治,抓法治,把工作职责扛牢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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