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211MB18949075/2024-004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丰满区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28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丰满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党委会议学习1次,组织依法行政会会前学法4次。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带动全体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化解矛盾争议的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税费皆重理念,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持续关注宏观形势、政策变动及重点企业经营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监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及时统筹税收征管、政策效应等情况,提高收入预测精准性、提升税收效应分析质量,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各项组织收入举措。
全面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打造“四位一体”工作模式,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抓优税费服务、开展效应分析、防范政策落实风险,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党建引领,划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党员“示范区”、“责任田”,开展税企联合党日活动,党员干部争创先锋,抓好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实。二是立足服务,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开展“税企直联”,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解决企业涉税困难5个,帮助7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是组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研习小组,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四是积极开展风险排查,重点防范政策“应享未享”和“不应享而享”两类风险。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优环境 稳增长”税商联动为抓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通过拓展网上办税服务、深化税商联动合作机制、组建“税管家”新团队、打造“十分钟便民办税缴费服务圈”、提供“邮政寄递”服务,营造便民利民办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与获得感。2023年共为337户企业免费邮寄发票424次,向交通不便地区700余户纳税人缴费人推送优惠政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制度建设的程序性规定。落实上级机关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等工作程序。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简化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缩减办理环节和办税资料,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会议,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重大税务事项依法依程序集体审议和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服务重大决策中的参谋作用,畅通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走访座谈、调查研究、问卷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公开。选任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干部承担相关工作,加强指引和审核,发布风险提示,有效解决公示信息不规范、数据维护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记录留痕。以现代化设备为依托,建立税务约谈室,配备税收执法记录仪,制作相关台帐,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审议、民主决策的积极作用,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定期梳理税务执法风险,研究整改举措,解决税务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行税务执法“刚柔结合”,严格执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裁量适用。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23年共有29户纳税人免予处罚。加强非强制性执法,逐户评估欠税企业清缴能力,通过风险提醒、约谈警示的方式帮助纳税人规范经营,全年累计开展欠税约谈警示151户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强化安全保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和全员测试。围绕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涉密人员管理、定密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对照检查,逐项认真梳理,迅速落实整改。加强舆情监控,针对涉税热点开展舆情监控,及时进行舆情排查。落实应急预案工作,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加强监督,做好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2023年度未发生紧急重大事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税企沟通合作,防范化解矛盾。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通过税源管理网格员制度编织出“管事+管户”的纳税服务网,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纳税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开展一体化综合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效力,开展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开展内部控制监督,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决纠正税收执法中的过错行为。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明晰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全面梳理出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以及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权责分工。通过“执法公示平台”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智慧办税建设,提升服务质效。利用电子税务局打造“智能识别、网上推送、自查自纠、全程监督”的税收风险管理新模式,加强精准监管,实现税收风险自动识别和系统监控,防范相关风险,完善监管方式。进一步推行“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以构建“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为主攻方向,推进办税服务厅向智能化、高效化、精准化转变。
以深化征管改革为契机,推动实现“以数治税”。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智能化的税收征管体系。推动税收监管方式的转变,从“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模式转换。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强化党的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把手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当好法治税务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干部参与“宪法宣传周”专题培训、《民法典》系列专项学习等。
开展税法宣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纳税人缴费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公众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税费法治宣传 “六进”主题活动,与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税法宣传课堂,组织党员干部走进鸡冠山村讲解涉农税收政策,普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费法律法规,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