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722013557297N/2024-004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在上级局和长岭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长岭局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和以学促干长效机制,综合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书记讲党课、学习强国、“e支部”等线上线下各类载体和集中分散各种方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内容的重要论述。不断夯实思想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税务力量。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组织收入工作有效加强。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强化税收管理,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服务提质、监管提效上凝心聚力,始终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加强对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预测精准度,强化日常征收管理,保证了组织收入依法征收。
二是减税退税工作落地见效。把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调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部署会议,组织召开政策解读研讨会,通过“面对面”宣传、“点对点”辅导,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3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保驾护航。
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长岭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擦亮为民服务的鲜明底色。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及 “优环境稳增长税商联合行动”,深入调研企业20户,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30项。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吉税办”小程序、微信群等方式咨询和办税,全年通过助企服务微信群宣传政策40余条,解答纳税人咨询300余次,发布通知30余次;通过纳税咨询电话解答纳税人咨询4000余次;通过吉税办解答纳税人咨询150余次,办理房产交易契税申报业务3972笔,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81件,累计精简办税资料3000余份,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
程序化法治化
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者废止。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对本单位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政策文件做到应审尽审,长岭局历年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为充分发挥好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成立长岭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范围,协调配合开展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对重大事项或影响较大的事项开展集体讨论,积极与法律顾问沟通,提高决策质量。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要求,对符合清单要求的首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日起修订了《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第2号)。针对新修订的基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新基准中执行口径、相关文件衔接等内容,确保新的《裁量基准》衔接顺畅,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继续做好公示平台中相关模块的数据维护,做到每天动态清零。全年公示信息22019条,事前公示1条,事中公示4417条,事后公示17601条;合理配置执法记录仪,组织指导执法干部使用执法记录仪并保存音像信息,音像记录采集信息35条并上传电子影像系统;继续推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税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长岭局采取日常监管和预警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理和快速反应能力。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告知纳税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妥善处理涉税争议。严格执行《吉林省税务机关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加强公益诉讼应对。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过程。长岭局聘请了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或税收重大案件做出决定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用“法律的眼睛”看一看,以“法律的尺子”量一量,有效提高决策质量。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运用。切实推进督察内审工作,结合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征管辅助系统等系统,大力开展督察内审工作,认真核查疑点,及时整改问题。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纪检监督效能日益强化。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重要节点下发廉政提醒5次,约谈各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150余人次,日常监督准确到位。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强化考勤管理,及时通报出勤情况,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非职务违法犯罪、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督导检查2次,税收工作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长岭局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严格落实税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发挥好吉林省税务局外网区县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税收新闻动态和欠税公告等内容,并进行动态管理。抓好办税服务厅电子屏、税企微信、税企QQ群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税收新政,确保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能见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长岭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新型税费监管体系建设,为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吉税办”小程序、微信群等方式咨询和办税。实现纳税服务线上线下齐发展,更加注重满足个性化需求,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二是全力做好数电票上线各项工作。数电票全面上线以来,长岭局积极发挥“网格员”作用,第一时间让纳税人了解全电票上线推广的相关政策、开票用票流程;办税服务厅通过现场开票辅导、咨询电话辅导、发放宣传资料、精准推送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同时对已上线运行的数电票,进行适时监控管理,跟踪指导。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工作平稳高效推进。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注重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意识,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作为学法的重要内容,在思想上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长岭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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