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13544955P/2024-003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2024年督察审计工作任务的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开展层级督察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实施审计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26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审计期间
税收执法督察审计期间为2023年1月至实施督察审计之日,内部财务管理审计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期间待总局督察内审司统一部署,督察审计所属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以前年度延伸。
三、审计组负责人
审计组组长由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党委委员、稽查专员高立中同志担任。
四、审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监督举报电话:17642025003
邮箱:sytpbdedd@163.com
审计组进驻期间,如需反映与经济责任相关的情况和问题,可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对审计组执行督察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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