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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20503K08216303J/2024-002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二道江区税务局 组配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二道江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3-01 09:2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二道江区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二道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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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二道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二道江区税务局)认真组织落实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二道江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局、市局党委坚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税务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落脚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税收保障。

(二)多维度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普法学习活动,制定《2023年“每月一法”学习活动方案及学习计划》,编写了《2023年度“每月一法”学习资料汇编》,积极推动税务系统学法氛围。 总结近几年区局“每月一法”活动开展经验,制定“学法用法”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形式、测试形式、考试结果运用等;采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线上线下自学等形式经常学反复学。同时,加强网络练习和测试监督力度,不定期督促税务人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练习和模拟测试,检验学习成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制定“每月一法”学习计划表,编写并印制了“每月一法”学习资料汇编71册。

二是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区司法局开展的巡回集中宣讲活动,确保税务干部对《民法典》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将《民法典》的学习列入年度“每月一法”学习计划,要求税务干部认真自学并撰写学习笔记;要求税务干部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智慧普法APP等媒体自觉观看《民法典》公开课。

(三)规范行政处罚依据。

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今年以来针对撤销税收执法决定实施了法制审核程序,建立审核档案14卷,建立处罚档案卷宗400余卷。对照省局《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清单2.0》和市局“三个坚决防范”中的风险点开展自查,对简易、一般处罚逐一审查,对裁量基准不准确、处罚程序不规范、违法事实描述不清楚的卷宗进行督促整改。

(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我局充分利用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把宪法、法律和税法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促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工作目标,确定年度普法重点。

二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责任部门,将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将《宪法》等5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作为普法重点。

三是总结普法宣传工作。把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全员业务素质提高、规范干部执法行为等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把普法工作与“税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税企联谊、互联共建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等“四进”活动,全方位多角度谋划。

四是积极参加区里宣传活动。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税法进校园活动,受到五道江小学师生们的热烈欢迎。到“二道江心连心公园”进行民法典宣传,在公园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活动中向群众发放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200余份,发放印制民法典七项主要内容图标的礼品围裙50余份,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切实让民法典实实在在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

(六)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法治税务建设部署,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直接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区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将建设法治税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强化内控监督。建立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控监督体系为目标,对照现有内控制度体系,将尚未纳入内控监督范围的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加强对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及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涉及内部执法风险的监督力度,确保做到既应收尽收,又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缴过头税费以及对税收工作不当干预等行为。充分依托内控平台,对税务执法加大内部风险扫描的针对性和精确性。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掌握税务执法过错认定标准,加大税务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强化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倒逼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切实把权和责紧密联系起来,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根据容错纠错工作制度,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保护税务干部开展正当税务执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是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

全面落实省局权责事项清单,重新梳理内部公示平台应公示内容及时限,定期开展系统操作培训。今年以来已采集并上传统一工作平台执法音像记录30条,执法记录时长90余分钟。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上公布执法信息15类9000余条。同时注重基础资料的整理,建立执法记录仪使用台账,很大程度的提升了我局的执法水平。

(九)优化服务,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务实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主题,擦亮税务部门为民服务的鲜明底色。将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实事实办的“最高标准”,贯彻落实好“税事·通通办”服务体系,设立1+N咨询电话,形成纳税服务、政策咨询、社保费咨询、行政投诉、执法投诉等5部门联动的涉税咨询服务格局。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共治。与区财政、市场监管、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多个部门先后签署征管协作和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文件,分别明确了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征管工作中的部门协作与合作方式,建立常态化部门互动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服务,靶向投送。切实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家健康成长提供“妙计良方”。

三是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争议就地解”为目标,将区局第一税务所、二道江税务所两个派出机构建设成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通过整合优质服务资源充实到征纳互动服务、线下辅导、政策宣传和争议化解等岗位,致力于打造“办实事、解矛盾、防风险”的争议调解新阵地。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风险应对能力还有短板。对照省局、市局的标准,还存在风险应对深度分析不够,基层风险应对人员案头分析能力参差不齐等不足。

二是“以法治税”意识尚未深入人心。部分干部以数据推动征管方式转变的认识不到位,无数据征管、无数据应对、无数据决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还是习惯于用传统方法和经验开展工作。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依法治税的领导。巩固完善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深化依法治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税务部门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拓展税收司法共治格局;要推行柔性执法,强化法律救济,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坚持税收法定原则。

三是加强法治引领,加快“法治建设基地”创建。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创新亮点、作出特点,形成示范先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对标创建,扎实推进,通过示范全面推动法治税务的落实;善于提炼,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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