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说税 | 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需要按照“股权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税吗?
发布时间 : 2024-12-06 15:1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字号 : [] [] []

用于文章仅有视频时保存


问: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需要按照“股权转让书据”征收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伙企业转让合伙人份额为财产份额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书据征收范围,不征印花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