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新媒体
AI说税 | 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
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
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发布时间 : 2024-12-25 14:2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字号 : [] [] []

用于文章仅有视频时保存


问: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