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说税 | 建筑业差额征收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的,是否需要进行税务备案呢?
发布时间 : 2024-11-05 13:54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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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建筑业差额征收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的,是否需要进行税务备案呢?

答:无需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

(一)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二)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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