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说税 | 所有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发布时间 : 2024-11-28 14:0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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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所有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八项第二款的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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