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220700013550220B/2023-01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8-23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孟朋百货商店(9222**********8N3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被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正本。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西松原大路533号;
联系电话:0438-5115019;联系人:姚威扬。
附件: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孟朋百货商店《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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