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发布时间 : 2023-06-09 16:3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 : 吉林省税务 局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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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3.27.1—117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事项名称】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申请条件】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对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进行合并申报,支持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同时申报,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的纳税申报。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pdf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烟叶税的纳税人

烟叶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税源明细表》.pdf

2份



享受财产和行为税优惠的纳税人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pdf

2份


享受财产和行为税优惠的纳税人

减免税证明材料


根据各税种申报规范确定

【办理地点】

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吉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土地增值税清算办理时间: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清算资料后,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且报送的清算资料完备的,即时办理;对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但报送的清算资料不全的,应通知纳税人在30日内提供清算补充资料。

契税申报:一般事项即时办结,特定事项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情况复杂无法按时办结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其他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吉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吉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7.财产和行为税纳税义务人在首次申报时,应办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8.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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